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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雲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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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於 2009-08-21 11:4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看你自己囉!如果你不想造成你與對方日後連話都無法談就提告囉~

再說最後像這類一定會以"民事訴訟"請你們雙方私下和解草草收場

倘若你有錢有時間的話你就提告吧!因為這類訴訟期時間是很長的你要考慮清楚哦!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21 22:48 |
修雲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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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於 2009-08-21 11:4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看你自己囉!如果你不想造成你與對方日後連話都無法談就提告囉~

再說最後像這類一定會以"民事訴訟"請你們雙方私下和解草草收場

倘若你有錢有時間的話你就提告吧!因為這類訴訟期時間是很長的你要考慮清楚哦!表情


我知道這場是民事訴送問題很小問題.不過我跟當事人也沒什麼話.就算有也不是跟她的問題...
她只是我生意上合夥人的親友所以對我來說都不是重要人物.我不還手尊重她是女性幾長輩.
而不是我沒脾氣的人.告她我跟本不用花到什麼錢.檢察官可能最多用簡易開庭吧!
我有十分證據贏這場官司.當然是沒那必要這樣做會讓費國家資源.那也要看她要不要出來道歉..
也希望不要有著種狀況出來.那就沒那麼好說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21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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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more12 於 2009-08-21 12:2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了解你的問題..不過看似需要專業人士來為您解答

畢竟文章部份容易讓會員產生誤解..或許有很多人認為要告

我不知道要問會員.還是專業人士?這些答案哪些會讓您決定下一歩該如何做??

因為內容太過複雜.相對情況下看過這篇文章能下的結論是不同的!

若您真的有意要告..那麼找專業人士協尋解答應該會比較好吧!!

有很多想法在於您自己.誰也改變不了.況且部份會員對於法律理解度並不是很了解情況下

那麼問誰對你較有幫助呢??

要不要提起傷害罪控告..說真的沒有人可以幫你決定

發文這些時間應該利用正常管道找專業人士協助才是正確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
大大!說真的!這件只是小兒科還不用去找專業人事.我以處理不少這樣案件.
之前我在跑救護車時常遇到這樣狀況.但呢?我大概會不了了知.這次讓我火大我才去提出告訴.
要不然的話真的要告得話.有的告她的.防礙自由.傷害罪.公然毀謗個人名譽.損失個人財產物品(撕破別人共養給我居士服).
這些下來有上法院了!更何況現在一加一法如果讓她在合併下來的話關不知要關多久那也不知道她要賠我多少了.
她的家際又不好當然是能好好處理化小事是最好.我也不是很不講情理的人.只不過呢?
她都沒出來道歉.都請我的生意合夥人出來說.這樣也說不過去吧!!
我那時也只是跟我合夥人在協談事情.也不關她的事她動手打我就不對在先了.我還須要聽說什麼.
前天我還特地從我台南又下高雄去做筆錄.更何況我的醫院欠費也還沒付..所以有的賠我了...
她不付我付出的話那就大條了....現在連警方也在等我驗傷單過去就送件到地檢署開庭. 
所以這幾天我在等看她有沒有要出面談如果沒有才會送件讓檢察官去裁判...
現在警方那只採捷運站錄當天晚上我被她打狀況為部份證據.還是要我拿醫院驗傷單去做強力證據.
我之前也告訴您過 我也擔任台南市某立法委員顧問吧!!所以還是要謝謝大大你關切!!感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21 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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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修雲居士 於 2009-08-21 23:1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大大!說真的!這件只是小兒科還不用去找專業人事.我以處理不少這樣案件.
之前我在跑救護車時常遇到這樣狀況.但呢?我大概會不了了知.這次讓我火大我才去提出告訴.
要不然的話真的要告得話.有的告她的.防礙自由.傷害罪.公然毀謗個人名譽.損失個人財產物品(撕破別人共養給我居士服).
這些下來有上法院了!更何況現在一加一法如果讓她在合併下來的話關不知要關多久那也不知道她要賠我多少了.
她的家際又不好當然是能好好處理化小事是最好.我也不是很不講情理的人.只不過呢?
.......
恩~了解

那我建議就去告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22 14:25 |
douglask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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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獎實務上經驗~你聽聽看吧
因為工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你說的我適用客觀的方式去看
第一.如果你絕得你是被害人先把驗傷單調出來再去捷運或公車站將那邊的監視器調閱出來~如果不讓你調就請警方來出面調閱
第二.你說的全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相關的證據要自己蒐集!你要去警局提告或直接去法院提告皆可!!!後者比較快完成法律手續~~
第三不論是傷害或毀謗~進入司法程序法官都會要求雙方進行和解!!!所以不想讓費時間自己先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免讓費時間及金錢
第四.並不是你先告你就贏
第五.要有耐心打官司~可能一年也說不定或許更長!!!!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以上多想想吧!~


http://home.gigigaga.com/douglaskira/seed01.jpg

大家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8-22 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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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ouglaskira 於 2009-08-22 14:5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獎實務上經驗~你聽聽看吧
因為工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你說的我適用客觀的方式去看
第一.如果你絕得你是被害人先把驗傷單調出來再去捷運或公車站將那邊的監視器調閱出來~如果不讓你調就請警方來出面調閱
第二.你說的全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相關的證據要自己蒐集!你要去警局提告或直接去法院提告皆可!!!後者比較快完成法律手續~~
第三不論是傷害或毀謗~進入司法程序法官都會要求雙方進行和解!!!所以不想讓費時間自己先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免讓費時間及金錢
第四.並不是你先告你就贏
第五.要有耐心打官司~可能一年也說不定或許更長!!!!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以上多想想吧!~

應該不會拖那麼久.更何況雖然是告訴乃論罪但呢?
被告她也在警局坦承她有在捷運站奏警方也調閱捷運站當天狀況!
所以我所以很快定案!
只是對我合夥人很不好意思!還是謝謝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27 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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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於 2009-08-21 11:4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看你自己囉!如果你不想造成你與對方日後連話都無法談就提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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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有錢有時間的話你就提告吧!因為這類訴訟期時間是很長的你要考慮清楚哦!表情

3Q但辭案或許告了只會害了這個家庭所以..打算就這算了!
謝謝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3-05 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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