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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nowfuture 於 2009-06-16 07:16 發表的 民法: 1.乙、丙二人共同承租甲之房屋,嗣因乙、丙對承租房屋為不當使用,甲欲終止契約。甲應如何為終止契約之意思通知? A對乙、丙之任一人通知即可 B對乙、丙皆須為通知 ANS: B 法條依據哪條??
下面是引用 nowfuture 於 2009-06-16 07:16 發表的 民法: 2.關於抵銷,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凡因侵權行為所生之債,債務人皆不得主張抵銷 B清償地不同之債務,因涉及履行費用,不得主張抵銷 C當事人間得以特約約定不得抵銷 AN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