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7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eritahua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其他]勞保年金就是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老年給付嗎?
勞保年金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來的 也就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4-15 17:35 |
AQ18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 不是喔 這裡提醒你一下
勞動基準法裡 所提到的退休制度才是舊制喔 根據該條例第53條規定 必須在該公司待滿25年才可請領給付
56條雇主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替員工專戶處存 並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之
惟 因該法57條限制員工需待同一公司25年以上者為限 且 專戶儲存使公司企業使用資金運作不易
只能進入該儲戶 加上員工提領只能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 監督機關之罰鍰金額甚少 蓋 新法 勞工退休金
於94年1.7日實施生效 該法去除舊制 員工轉換公司 年資不得累積之限制 並規定雇主須按月負擔勞工提繳率百分之六 顯比舊法彈性並顧及員工之退休金福利
旦實務上 舊法被稱作吃不到的牛排 新法被稱作 吃不保的滷肉飯 因為錢太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0 11:26 |
AQ18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阿 忘了回第一個問題 是的勞工保險所謂的年金就是老年給付
它和上述 新舊制沒有關係 有關係的事 前者是講 生傷失老死等五類普通事故 傷醫失死等四種職災保險
後者兩項說的就是退休金 新舊制的問題 大大問的事實務上還是考試上的問題? 若你是在94年6.29日
可以選擇用新 舊制 最多可以讓你想五年 所以在99.6.30日前要做決定選擇是否要適用新制仰或舊制
前者雇主會提撥員工工資百分之2-15 後者只有百分之6
所以說 總共是三種法律的比較 勞工退休金(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保老年給付
這樣不知道大大是否了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0 11: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4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