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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1979110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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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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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睡着] 终局裁判






























咦~~~~~alxxxxsy,快来吧,我等你
这就是所谓「一审定谳」的终局裁判。
终于看到人心的终局面。
区区一个荣誉会员就可以做出发指的事
正和我意。
我会谢谢alxxxxsy的
因为这个决定,将是我离开数位的最后一篇文章
「担当」?
那个人就有担当吗?
把我的文当作垃圾就是「有担当」吗?
把批评我的文当作他享乐的「工具」叫作「担当」吗?
把我降级叫做「英雄」吗?
如果是,我也不能说什么
因为这里根本没月我说话的余地
因为这里并不是言论自由
而是「荣誉会员」的自由
更正确来说是alxxxxsy的自由
「假自由,假平等,真独裁,真会员。」
才是这里的生态
如果今后惨遭不测,愿该名「有担当」的荣誉会员
可以千秋万世,直到永远
可以千秋让会员一世遭不测,直到该名「有担当」的荣誉会员
独裁到永远。
要怎么样,随你便,alxxxxsy,你高兴就好
反正我也被你打扁了
该怎样就怎么样












法律之核心在于:尊重
看轻别人,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1 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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