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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xbdkatee 于 2009-03-14 22:14 发表的 亲属继承问题: 1.关于婆婆是否可以收养 离婚后 的媳妇? 2.依新民法关于法院公证结婚是否为有效?还是一定要到户证事务所登记才算有效? 3.继承开始前丧失继承权的甲,由直系卑亲属代位继承,那甲是否可以主张 特留分? 还是一旦丧失继承权就没有任何权利了呢? 以上问题,麻烦各位帮我解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