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60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runch52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1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小品] 扼殺男人真心的七把刀
他送巧克力,她說:「你難道不知道我在減肥?」

  女性收到不喜歡的禮物時,的確可以提出建議,但最好是事後找適當機會再溝通,不要讓男人碰一鼻子灰。



  參加「小哥兒們大聚會」,十二位成員中有五個人在半年內失戀,

這些感情發展不如意的男性好友,在大夥兒眼中,其實都是有責任感、顧家、

願意付出的男人,他們在各自的戀情中,也都認真對待女方,但為什麼在愛情的

戰場慘遭滑鐵盧?經過仔細的訪談與了解,我才發現他們都不是被

對方三振出局的,而是自己撤退了。

  據說,確定分手之後,這五位男子的女友都悔不當初,她們究竟做錯了什麼,

讓原本深愛她的男人,拂袖而去呢?以下歸納出扼殺男人真心的七把刀,

提供想要幸福的女孩們參考,當作前車之鑑,別犯相同的錯誤。



  1.經常在親友面前吐槽,完全不給他留面子。A君的慘痛教訓來自女友

喜歡在口舌上逞強,有些觀點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大家只是純聊天、偶而抬槓,

但他的女友總是會當場潑冷水、更正他的說法,讓他很難堪。



  2.不停地提出質疑,卻又不聽他解釋。B君的女友經常疑神疑鬼,

查看他的記事本和手機的通話紀錄。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問:

「你是不是還有跟前任女友聯絡啊?」還刻意用複數強調說:

「『她們』都沒再來找你嗎?」B君說完,在場的其他三個男生頻頻點頭,

他們的女友也經常這樣。



  3.老是愛翻舊帳。偏偏呢,的確有男人偶爾犯錯,以為坦白從寬,

沒想到女友從此不放過。C君曾和前任女友見了一面,在機場偶遇,喝杯咖啡而已,

在現任女友追查下,他供出實情,保證不再犯相同的錯,但她不斷用這個話題追殺,

一有懷疑時便說:「畢竟你有過不良紀錄喔!」讓他很反感。



  4.喜歡拿男友和別人做比較,而且結論都是自己的男友比較差。

女性自認為輕描淡寫,只勉勵對方,反正「有則改之;無則勉之!」

但男人都會覺得受辱。



  5.否定他的付出。他買花送她,得到亂花錢的評價;他送她巧克力,

她說:「你難道不知道我在減肥嗎?」女性收到不喜歡的禮物時,的確可以提出建議,

但最好是事後找適當機會再溝通,不要讓男人碰一鼻子灰。



  6.無法和他的親友相處。這也是很多男人的遺憾,D君提出,E君附議,

他們一談戀愛,原本熟悉的世界,就被女友隔離。人際關係受阻,最後從愛情中逃離。



  7.控制欲太強。這次,在場十二個男人都舉手了!



【人際關係即時通】
  一些無意識的言行,可能是傷害對方最深的凶器。

  相處的過程中,要及早弄清楚自己的哪些對待方式,會造成對方的反感,

才能在感情的世界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心得感想】

一些無意識的言行,可能是傷害對方最深的凶器
請好好對待別人付出的真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27 19:12 |
寂寞人權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應該是來自於
吳若權的愛情左岸吧!


包裝過的謊言或許美麗,但是真相一定會被揭露,

到時候謊言將會變的醜陋不堪,傷己又傷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31 01:05 |
台南冰燄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人跟人的相處說真的是門學問…
有時候太坦白會傷到人
有時候藏得太深又會讓人覺得做人很假…
其實就是要找個平衡點…
在乎一個人就要為對方的感受想想
而不是一昧的只是用自己的立場與想法去做認為對他好的事…


http://blog.xuite.net/www007wwww/joseph007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9-29 03:5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1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