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石虎于2006-12-5 13:04发表的 :
你们那位买电脑的朋友呢?他还不还钱才是重点....
不还钱你们也要赶紧去把电脑看看他还没转手的想办法拿回来吧
这点到是你们应该付的责任..你们老板又不是想告你们.只是要你们付责任罢了!
跟他商量一下.请他多给你们一些时间..还有机会
告下去...大家摆滥...那他一毛都没有....他要的是钱而已
抱歉:说错不是一毛都没有..是5000元新台币
距离12月10日只剩下几天.迫在眉睫.你要想的是怎么解决问题
怎么找出你们买电脑的朋友.不是想着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自己
那当然你们要先知道自己的处境.和若没有在限定时间把问题处理好时
跟你们老板可谈判的筹码!相信你们往后处理这事的态度老板会相当注意
相信你们老板会用窃盗告你们.最后的结果也只是判你们得赔钱(本票金额)
你们我想应该也没有财产吧!!(12月10日前)那法官问你要不要还..你当然说还噜
你生活压力那么大...家里又要靠你..又遇到这事..刚失业..老板薪资又扣着不发
一个月最多只能还5000嘛!!!但是第二个月你好像又失业了ㄝ!!!
不过言归正传...找出这个朋友..给老板一个交待..时间若不够.商良一下..才是王道
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