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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w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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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有的大大都讲的很好
我就不再重复讲~法~所制定的规范了
因为我国继承的问题并不是很弹性
(所以阿扁才要修宪~旧时代国民党的旧宪法有太多弊端~新宪才符合民意)
讲太多~法规~会迁乱你的脚步
变成无~法~可循
讲点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吧!!
!!但!!
如果不想伤太多脑筋的话~
我还是建议你
_1.找律师(除非你法学很懂),(花钱虽多但赚回会更多)
__2.小孩十八岁过了叛逆期以后是否还认同你姐姐是妈妈(小孩在男方家属全力洗脑下已不知谁是谁了)
___如果小孩不认同你姐为妈妈的话(给他们在多钱也换不回认同你姐为妈妈的事实)
____3.男方是否有再娶(男方他娶了老婆等于是~你付钱送房子给他们全家过幸福快乐的日子)
_____4.你姐是否会再嫁(那你姐再来的小孩就赶快继承名下财产)
______5.与男方及男方家人的对话都要录音再告他们恐吓取财及不适教养子女
_______男方教养子女没水准会骂三字经
________请求法院声明申请保护令必须远离子女及你姐三公里,要回子女监护权
________6.你姐老了以后小孩是否会履行扶养~不然有遗产保费可以得
_______男方却没让小孩尽扶养孤苦无依的母亲之孝道.
______7.你姐是否已将名下财产都给你了~如果没有那等着看别人幸福你们苦
_____(你会养你姐一辈子吗?)
____8.都离婚了~小孩要钱你给~如果小孩应你犯罪可能你也要负责~
___男方只会给你波冷水~看你们的笑话而已你姐这算人财两失
__9.那小孩保险的受益人是你姐吗?
_10.最后还是建议你姐付出少一点以免最后血被吸干~得不到任何回报(死不瞑目阿)
小孩在不健全的环境中成长很容易偏轨,希望你姐接受事实!!

再发A片之余还要来这念经~希望施主能有所顿悟开窍啊!!
不要辜负我发一篇a文所损失的时间呢!!


[ 此文章被wxwkimo在2006-04-18 04:59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6 21:27 |
空心菜呢?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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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16 21:00发表的 :
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

没有啦 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是我的用语有问题
原谅小弟我的国文程度太嫩
感谢POP大的指正


信托真的是不错的制度
但是我们这边似乎还没完全发展成熟说
一般人还是连想都没想过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7 01:25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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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空心菜呢?于2006-04-14 14:44发表的 :



刚好咪到 这边有个小地方有点问题
不是给钱才能继承 是他一定能继承 抵押阻止不了
.......

我大概知道其中的意思了~
也就是说~就算今天他们有继承~
但也不完整~
所以~如果将来我们看不下去~
我也可以要求他们将我所设定的部分~
归还给我吗~
是这样吗~~
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7 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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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16 21:00发表的 :
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

那如果直接去法院先写好遗书呢~
是不是可以单独就房子~嘱名给谁?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7 23:34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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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xwkimo于2006-04-16 21:27发表的 :
楼上所有的大大都讲的很好
我就不再重复讲~法~所制定的规范了
因为我国继承的问题并不是很弹性
(所以阿扁才要修宪~旧时代国民党的旧宪法有太多弊端~新宪才符合民意)
讲太多~法规~会迁乱你的脚步
.......

是的 大大 你说的真的是很让我感同身受~
而且非常写实...
连我姐都在旁边一一点头~~~~~~~~~~~
我想~我姐他应该有看懂了...>"<~
也知道该怎么做了~感谢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7 23:37 |
rt8001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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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17 23:37发表的 :


是的 大大 你说的真的是很让我感同身受~
而且非常写实...
连我姐都在旁边一一点头~~~~~~~~~~~
.......
另外还有个方法啦!其实赠与税中有一调这样规定的~每年有100万免扣赠与税的额度,只要每年分割100万以内给自己众家姐妹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啦!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1-12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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