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后未来一些小孩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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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5:28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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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
我姐他跟他先生离婚已经数年..有两名小孩~都在男方那..
对方常跟我姐说~将来我姐的财产也要给小孩...(保险~房子等)
说小孩有继承权...其实也不是不愿意让小孩继承...
只是离婚后~对方常会用些名义要我姐拿钱过去帮养小孩....那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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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霞客
2006-04-09 15:38
1楼
  
这么早就在担心这个
唉 其实有时吼 法律只能解决最基本的问题
现在眼前的财产 在10~30年后 有没有价 都不知道了
既然是自己的小孩 上一代的错 在他们身上又公平了吗?

放于利 而行多怨.
以上个人言论 别理会...

最后 继承跟离不离婚 没关系 继承看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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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5:52
2楼
  
本来我姐也觉得这么早担心这个要做什么~
只是阿~他说~人嘛~谁知道下一秒在做什么??
他说~与其给他们~那不如给自家姊妹~
而且如果我姐都不担心小朋友的话~也不会分开了七八年~
还会拿钱过去给他们让小孩花用~
没办法~他们都会说~小孩上学补习吃阿住阿花费多少阿~
其实这些都是小钱~我姐说无所谓~反正是自己的小孩~
只是阿~过年打来骂三字经五字经那感觉就很差噜......
欺负我家没大人嘛>"<~~
而且哪有那种婆婆~一天到晚问我姐~保单受益人是不是小孩???
房子以后要留给儿子喔..........

想想~今天如果换做是我~也不会想要留给他们... 表情

我姐刚说~他婆婆还跟我姐说~要认我姐当干女儿~
如果我姐要再出嫁...聘金他们收~在留给小孩子用.....

说真的~我们听了只想笑... 表情 无奈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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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6-04-09 16:24
3楼
  
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9 15:52发表的 :
我姐刚说~他婆婆还跟我姐说~要认我姐当干女儿~
如果我姐要再出嫁...聘金他们收~在留给小孩子用.....

干他屁事勒 「e04」...= =凸

其实很抱歉的,如果您姊姊死后不幸有留遗产,那么他的小孩一定拿得到!只是多或少...除非有1145条的出现!

1145:继承权丧失
1.故意致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死->小孩杀妈妈,或手足相残
2.诈欺胁迫继承人为遗嘱或妨碍之
3.伪造变造遗嘱
4.重大虐待、侮辱被继承人,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小孩虐待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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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weifan
2006-04-09 16:25
4楼
  
可以问一下...小孩多大了吗??

如果等到小孩都成人了...继承部份应该跟前夫家庭没有关系了

至于离婚后小孩子的扶养费用应该是双方共同协议...若协议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我好像没有针对问题回答...@@"

有空再续...^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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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6-04-09 16:32
5楼
  
下面是引用可非于2006-04-9 16:25发表的 :
如果等到小孩都成人了...继承部份应该跟前夫家庭没有关系了

其实我以路人的角度去看,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其实不是因针对小孩,而是父亲那边!什么都要小孩承担利益,然后自己父亲这边不但有小孩,还可以要妈妈这边出钱养~

虽说抚养义务是存在于双方,但至少要好来好往嘛~ 看那婆婆那种嘴脸,真想让我回他一句「你怎么不先去死一死?好让我小孩可以赶快继承遗产^^」

小孩拿到的钱,是妈妈辛苦存下来的!如果全部给小孩用光就算了,但这样看起来,被父亲拿去挥霍的成分还比较大!

(都变成情感交流了...Or2)

给个坏建议~ 既然不想要让他们好过,就把资产在死前变成负的吧!趁还没修法前可以这样搞一下,家里面其他亲戚到时候去办抛弃继承,然后就看那几个小鬼知不知道要这样做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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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pop_pop
2006-04-09 16:33
6楼
  
表情
早规划是有必要滴
有些观念一般人可能不是很清楚
离婚只是将夫跟妻的婚姻关系解消掉
在法律上已不是配偶
不享有配偶对他方之继承权及扶养权或扶养义务或其他权利义务
(例如同居的权利跟义务,夫妻忠诚义务衍生抓奸的权利,相关条文请参民法1138条.1116条之一.刑法第239条等等)
小孩跟夫妻的血缘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
所以
1.如果是妻的遗产或债务,小孩还是有继承权(继承财产跟债务)
及早规划才能达到目的,当然,小孩对父母都还是负扶养义务,在小孩成年前,夫妻对小孩都负扶养义务
2.保险受益人,不见得是万灵丹,要注意保险法第110条第二项规定,前项指定之受益人,以于请求保险金额 时生存者为限
3.解决方式应该不少,要看你姐的需求,这就涉及法律专业,建议还是找正牌律师作法律谘询,以上听听即可,不负法律责任的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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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pop_pop
2006-04-09 16:40
7楼
  
抵押权部分,不要太深入说太多
感觉好像有些不太好
有时候想法是善意的
做法可能是违法的
真正要防范的
应该是遗产被小孩继承
小孩的父亲会恣意挥霍吧

从法律上是有方式能避免的
真要做
找找专家
才不会不知不觉违法
那就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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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04
8楼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4-9 16:24发表的 :


干他屁事勒 「e04」...= =凸

其实很抱歉的,如果您姊姊死后不幸有留遗产,那么他的小孩一定拿得到!只是多或少...除非有1145条的出现!
.......

如果我姐有写遗嘱去法院公证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现在他的房子除了有贷款之外~前阵子设定抵押给我...
那这样以后会有纠纷嘛?????

对阿 我们就是觉得越来越过分...所以才.... 表情
要不然~小孩是自己的~哪有不疼不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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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08
9楼
  
下面是引用可非于2006-04-9 16:25发表的 :
可以问一下...小孩多大了吗??

如果等到小孩都成人了...继承部份应该跟前夫家庭没有关系了

至于离婚后小孩子的扶养费用应该是双方共同协议...若协议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

小孩一个国小六年级 一个三年级...
如果可以等到长大当然没问题......
祇是我姐~说怕万一而已....... 表情

还是很谢谢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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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15
10楼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4-9 16:32发表的 :


其实我以路人的角度去看,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其实不是因针对小孩,而是父亲那边!什么都要小孩承担利益,然后自己父亲这边不但有小孩,还可以要妈妈这边出钱养~

虽说抚养义务是存在于双方,但至少要好来好往嘛~ 看那婆婆那种嘴脸,真想让我回他一句「你怎么不先去死一死?好让我小孩可以赶快继承遗产^^」
.......

这位大大~你说的真好. 表情 ..真的...虽然我也很想这样跟我姐讲..不过我怕会被他打...
其实真的不是针对小孩....是针对他们那一家人....讲出口的跟做法~实在是有点..有违常理...
只是如果挥霍光~或是制造负债资产= =又怕会影响到小孩的未来...
左右为难...所以才会办理抵押设定...
只是不知道将来~这房子就算小朋友要继承~是不是因为有设定抵押给我~
所以~我们会比他方有利呢?
法律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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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20
11楼
  
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6:33发表的 :
表情
早规划是有必要滴
有些观念一般人可能不是很清楚
离婚只是将夫跟妻的婚姻关系解消掉
在法律上已不是配偶
.......

多谢大大指点...我姐保险受益人就是因为怕会有这样状况~
就多填了很多人....>"<~~

谢谢你的指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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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23
12楼
  
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6:40发表的 :
抵押权部分,不要太深入说太多
感觉好像有些不太好
有时候想法是善意的
做法可能是违法的
真正要防范的
.......

谢谢大大~多少了解噜
看来我姐想的比较简单...
他说反正有设定了~就算以后对方要~
也得给我们一笔钱~才有办法继承~
如果不给~就不用继承噜...

真是的~想法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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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SaintChris
2006-04-09 17:26
13楼
  
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9 17:04发表的 :
如果我姐有写遗嘱去法院公证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这是两回事...完全不可能避免财产的继承,就算用遗嘱排斥之,亦会因为违反特留分,而使该部分无效。

你是抵押权人呀...那就是原则上以后小孩子就算继承了该房屋,你还是拥有该屋的抵押权~但是这有时效的唷^^" 时效过后,抵押权将消灭,故请注意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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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7:57
14楼
  
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4-9 17:26发表的 :


这是两回事...完全不可能避免财产的继承,就算用遗嘱排斥之,亦会因为违反特留分,而使该部分无效。

你是抵押权人呀...那就是原则上以后小孩子就算继承了该房屋,你还是拥有该屋的抵押权~但是这有时效的唷^^" 时效过后,抵押权将消灭,故请注意时效的问题。


有时效的喔?那我再请我姐问问看~谢谢你的提醒喔....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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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pop_pop
2006-04-09 18:12
15楼
  
抵押权的时效是跟者担保的债权
担保的债权离于时效消灭后五年间不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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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09 18:22
16楼
  
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8:12发表的 :
抵押权的时效是跟者担保的债权
担保的债权离于时效消灭后五年间不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消灭

了解....多谢大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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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13 19:56
17楼
  
下面是引用空心菜呢?于2006-04-13 00:04发表的 :
一.不是很清楚实际情形 不过有几个前提是确定的
  1.只要是您姊姊的财产 他的小孩子就一定分的到 只是多跟少而已
  2.唯一可以改变继承顺序与应继份的只有遗嘱,偏偏呢 在注重传统伦理的我国
    多了我国特有的特留份制度

.......
多谢大大的详细解说~
让我又更进一步的了解~^^~
又多了一些资讯~
感谢你喔~ 表情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空心菜呢?
2006-04-14 14:44
18楼
  
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9 17:23发表的 :
看来我姐想的比较简单...
他说反正有设定了~就算以后对方要~
也得给我们一笔钱~才有办法继承~
如果不给~就不用继承噜...
.......


刚好咪到 这边有个小地方有点问题
不是给钱才能继承 是他一定能继承 抵押阻止不了

那抵押用来摆好看的???????
抵押是说他继承到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
是一个有累赘的所有权 瞎咪累赘?? 就是抵押所担保的那个债权
不知道你了解我想要表达的东西吗
不懂要说欧 板上一堆热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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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pop_pop
2006-04-16 21:00
19楼
  
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配合其他契约 ,处分行为
应仍有可为

信托是个很好的方式
不过大概比较花钱吧
不论用遗产信托或其他信托
除了订定信托目的及契约外
还要有受托人执行信托内容
愿花钱找人执行
也是不错的方式
表情

不过一般人大概比较不院花大钱去处理这事

献花 x2
引用 | 编辑 wxwkimo
2006-04-16 21:27
20楼
  
楼上所有的大大都讲的很好
我就不再重复讲~法~所制定的规范了
因为我国继承的问题并不是很弹性
(所以阿扁才要修宪~旧时代国民党的旧宪法有太多弊端~新宪才符合民意)
讲太多~法规~会迁乱你的脚步
变成无~法~可循
讲点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吧!!
!!但!!
如果不想伤太多脑筋的话~
我还是建议你
_1.找律师(除非你法学很懂),(花钱虽多但赚回会更多)
__2.小孩十八岁过了叛逆期以后是否还认同你姐姐是妈妈(小孩在男方家属全力洗脑下已不知谁是谁了)
___如果小孩不认同你姐为妈妈的话(给他们在多钱也换不回认同你姐为妈妈的事实)
____3.男方是否有再娶(男方他娶了老婆等于是~你付钱送房子给他们全家过幸福快乐的日子)
_____4.你姐是否会再嫁(那你姐再来的小孩就赶快继承名下财产)
______5.与男方及男方家人的对话都要录音再告他们恐吓取财及不适教养子女
_______男方教养子女没水准会骂三字经
________请求法院声明申请保护令必须远离子女及你姐三公里,要回子女监护权
________6.你姐老了以后小孩是否会履行扶养~不然有遗产保费可以得
_______男方却没让小孩尽扶养孤苦无依的母亲之孝道.
______7.你姐是否已将名下财产都给你了~如果没有那等着看别人幸福你们苦
_____(你会养你姐一辈子吗?)
____8.都离婚了~小孩要钱你给~如果小孩应你犯罪可能你也要负责~
___男方只会给你波冷水~看你们的笑话而已你姐这算人财两失
__9.那小孩保险的受益人是你姐吗?
_10.最后还是建议你姐付出少一点以免最后血被吸干~得不到任何回报(死不瞑目阿)
小孩在不健全的环境中成长很容易偏轨,希望你姐接受事实!!

再发A片之余还要来这念经~希望施主能有所顿悟开窍啊!!
不要辜负我发一篇a文所损失的时间呢!!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空心菜呢?
2006-04-17 01:25
21楼
  
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16 21:00发表的 :
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

没有啦 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是我的用语有问题
原谅小弟我的国文程度太嫩
感谢POP大的指正


信托真的是不错的制度
但是我们这边似乎还没完全发展成熟说
一般人还是连想都没想过吧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17 23:33
22楼
  
下面是引用空心菜呢?于2006-04-14 14:44发表的 :



刚好咪到 这边有个小地方有点问题
不是给钱才能继承 是他一定能继承 抵押阻止不了
.......

我大概知道其中的意思了~
也就是说~就算今天他们有继承~
但也不完整~
所以~如果将来我们看不下去~
我也可以要求他们将我所设定的部分~
归还给我吗~
是这样吗~~
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17 23:34
23楼
  
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16 21:00发表的 :
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

那如果直接去法院先写好遗书呢~
是不是可以单独就房子~嘱名给谁?

献花 x0
引用 | 编辑 chris0502
2006-04-17 23:37
24楼
  
下面是引用wxwkimo于2006-04-16 21:27发表的 :
楼上所有的大大都讲的很好
我就不再重复讲~法~所制定的规范了
因为我国继承的问题并不是很弹性
(所以阿扁才要修宪~旧时代国民党的旧宪法有太多弊端~新宪才符合民意)
讲太多~法规~会迁乱你的脚步
.......

是的 大大 你说的真的是很让我感同身受~
而且非常写实...
连我姐都在旁边一一点头~~~~~~~~~~~
我想~我姐他应该有看懂了...>"<~
也知道该怎么做了~感谢

献花 x1
引用 | 编辑 rt8001
2007-01-12 00:47
25楼
  
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17 23:37发表的 :


是的 大大 你说的真的是很让我感同身受~
而且非常写实...
连我姐都在旁边一一点头~~~~~~~~~~~
.......
另外还有个方法啦!其实赠与税中有一调这样规定的~每年有100万免扣赠与税的额度,只要每年分割100万以内给自己众家姐妹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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