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团险 小心空窗期
承保业者如有变动 应注意契约衔接问题
记者叶慧心/台北报导
学生平安险等团体保险,通常是由团体对保险公司公开招标,决定承保机构。如果承保的保险公司因招标而发生变动,「前手」与「后手」保险契约条款订定内容又不一致,保障期间及理赔作业衔接,就可能出现「空窗期」,进而引发理赔纠纷。
最近就发生一起纠纷:中国文化大学一名学生在民国92年2月因「脑动静脉畸形破裂出血」导致残废,经过180天观察鉴定后,于92年11月获得残废鉴定书。但立委后来出面质疑,先后承揽学生保险的国泰人寿及中国人寿都不愿理赔,立委因而要求金管会等相关单位尽速出面处理。
国泰人寿表示,该公司原承保文化大学学生团体保险(承保期间为91年8月1日至92年7月31日),但后续承接相关保险业务的中国人寿,契约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认定标准与国寿有明显差异,因而在理赔时产生一些争议。国泰人寿决定,将先行承担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