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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孕母拟上路 吹「外籍孕母」潮 =
资料来源:奇摩健康新闻;TVBS 新闻

未来可能要开放代理孕母,甚至没有国籍限制!草案还没过关,许多不孕夫妇,就已经把希望寄托在代理孕母身上,希望能帮忙传宗接代,未来外籍孕母可能会变成一种新趋势,甚至比外籍新娘还要多。

借腹生子可能合法化!草案中因为孕母没有限制本国籍, 引发外籍孕母的可能性。

不限国籍,外籍孕母帮你生baby,对于有怀孕障碍的妇女,这是一线「生」机,只是草案还没通过,医院就接到一堆询问电话,问题千奇百怪。

台安医院妇产科医师 周辉政:「不会说因为两个黄种人的小孩,放到黑色人种或白色人种的子宫,就变成白色或是黑色,甚至是斑马人,这是不用担心的。」

还没过关的草案,已经引起回响,未来,外籍孕母恐怕比外籍新娘还要抢手!也可能成为台湾新现象!但问题又来了,究竟谁才是孩子的妈?

借腹生子,医学上是要为不孕夫妇带来幸福,但人性上重重关卡,恐怕很难克服,如果孕母国籍又没有规范,到时候甚至可能涉及打国际官司,问题更大。

不孕夫妻福音 代理孕母将合法? 孕母不限国籍

代理孕母草案即将在月底出炉,争议 10 年的代理孕母问题,终于有法可循,目前内容大致底定放宽条件,委托夫妇只要怀孕可能危及生命,就能申请,代孕妈妈也没有国籍的限制,对很多不孕夫妻是很大的福音。

不过,争议也很大,有学者指出,如此很有可能有商业仲介穿针引线,外劳会沦为地下孕母。

顶个大肚子,是很多不孕妈妈一辈子都无法完成的梦想,找个代理孕母,终于有法律依据。

未来,只要年满20岁,有过生产经验,不限国籍,都可以出借肚子,帮忙生小孩。

草案中委托夫妇的条件也放宽,不只限于没有子宫的妇女,只要夫妇怀孕可能危及生命,在精、卵自备的前提下,就适用此法案。

代理孕母方面,没有设限国籍,虽然采取无偿精神,但可以收取怀孕的营养费用,甚至到分娩后的医疗检查及工作损失、交通费用等。

过去地下买卖的行为台面化,难道不会引发问题?致力推动代理孕母的和信治癌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陈昭姿表示,草案的立意虽好,但是担心部分不孕夫妻钻漏洞,再加不肖仲介商穿针引线,容易造成外籍监护工变成代孕妈妈的来源。

因此本身也是不孕妈妈的陈昭姿建议,希望政府能在代理孕母方面另立专章,配合优生保健法,以利人工生殖法完成立法,保障代理孕母的身心健康。

未来代理孕母将有法可循,只要委托双方你情我愿,但亲情难割,亲子认定的问题,恐怕还需要更严谨的讨论,避免衍生更多纠纷。

人工生殖草案拟开放代孕 医界担心仲介漏洞

(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二十一日电)
一改再改的人工 生殖法草案,摇摆在是否开放代理孕母之间,最近卫生署版的草案拟同意有条件开放,且对代孕妈妈不设国籍限制。

医界人士担心,如果照案施行,可能会出现商业仲介,外劳沦为地下孕母。

人工生殖相关法规现在处于真空过渡期,旧有的条 例已经失效,人工生殖法则在草拟阶段,最大的争议在 于是否开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公民会议的建议是代理孕母另立专章,配合优生保健法,以利人工生殖法完成立法。

卫生署新近草拟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内容,规范不孕 夫妻或怀孕有害生命的夫妻,在精、卵自备的前提下, 可委由他人代孕,代孕为有偿行为,代孕妈妈必须成年 且有顺产经验,没有国籍限制,代孕到分娩后可获得营 养费,必要医疗检查及工作损失、交通费用等,也由委托者负担。

致力推动代理孕母的和信治癌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 陈昭姿认为,草案的立意虽好,但是担心造成部分不孕夫妻钻漏洞,再加不肖仲介商穿针引线,造成外籍监护工变成代孕妈妈的来源。

陈昭姿本身即因先天性子宫发育不全,友人因意外怀孕而无法屡行代孕的承诺,最后陈昭姿透过收养,圆 了拥有孩子的梦。

她说,曾有其他人愿意私下代她怀孕 ,但是她都拒绝,只希望代理孕母合法化,让不孕夫妻不必非得领养才能拥有孩子。

感想:
这真的是一个大问题。
这是台湾的传统思想造成的结果,也是台湾特有的新现象。
孕母合法化以及代孕妈妈不设国籍限制,在台湾的国情下,一定会有不肖仲介商穿针引线,造成外籍监护工变成代孕妈妈的来源,外劳沦为地下孕母。
这样一来,台湾原本就已经很乱的环境,又更加混乱了~
我想,真的考虑要不要移民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1 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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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台湾就变成混血王国
就别说本土化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8-22 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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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将不孕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宫里,让它着床。
楼上的老兄,这跟本土不本土,混血不混血没有关系的。

倒是我认为这个法案不要设定无偿比较好。
因为有哪个伟大的女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怀胎十月,
只为了获得所谓营养费、必要医疗检查、工作损失、交通费用等,
这些加起来是会有多少钱?
除非是托付者的姐妹或好朋友!

不如用法律规范…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代孕?
什么条件可以成为代理孕母?
成功生产该付多少钱?
什么条件下算失败?
失败又该付多少钱?
违法实行代孕者重罚。
把种种权利、义务、费用、条件都规范清楚,
就不用怕中间人再抽一手,
或者代理孕母良莠不齐的情事发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8-23 23:25 |
F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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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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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mychatmychat于2005-08-23 23:25发表的 :
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将不孕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宫里,让它着床。
楼上的老兄,这跟本土不本土,混血不混血没有关系的。

都说了以台湾的国情,容易给不肖仲介商发挥的舞台。
单身男却想要孩子的话 ......................................................

法律规范的再好,不如教育教的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巴西圣保罗 | Posted:2005-08-24 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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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2楼和 3楼大大说得都对啦~
「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和本不本土没关系」是学理上来说的没错~ 不考虑人类的贪婪和"淫"性~
台湾的国情,也不知是文化涵养不够还是劣根性,反正违法的事很多不肖的商人都在做,一旦开放无国籍限制,那在台的女性外劳也大多可能会沦为地下孕母。
台湾的法律我已经失去信心了,那是政客们为保护自己的工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4 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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