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2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amamiy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常识] 不吃饭可以减肥吗?
如果你正在减肥,营养专家一定会叫你少吃油脂。因为一直以来,他们认为健康的饮食组合是较高比例的碳水化合物(占热量来源的50~55%)、较低比例的脂肪(占30%以下)。
但是,现在却有一些研究及专家们跳出来说,低碳水化合物、高脂肪及高蛋白质的饮食组合,也可以成功减重;而我们一直当做主食的碳水化合物,对我们的身体并不如想像中友善,有可能造成肥胖、助长第二型糖尿病,甚至增加心血管疾病及癌症的风险。

真的吗?我们需要改变饮食方式了吗?

高油脂饮食也能减肥?
早在30年前,美国心脏病学家罗伯.阿金(Robert Atkins)博士就宣称,碳水化合物是让人肥胖的罪魁祸首,应该少碰,而提倡吃大鱼大肉能轻松减肥,挑起一场碳水化合物与脂肪的战争。

另一个教人吃高蛋白质、低碳水化合物饮食组合的区域(The Zone)减肥法,也指责碳水化合物会升高血糖,而高血糖导致高胰岛素,然后造成肥胖。

这一类理论一开始被主流医学及营养学家抨击,因为高脂肪及过量的蛋白质一向被认为不利健康,和心血管疾病、癌症密切相关。

但现在,情况看起来有些不同。

去年,至少有5个小型的临床研究一致发现,低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来源的40%以下)、高脂肪的减肥法和传统的低脂肪减肥法一样,能达到差不多的减重效果。甚至有研究显示,少吃碳水化合物的方法成效更好,减轻体重的速度也比较快。

其中一项由哈佛大学针对阿金博士一类的减肥法所进行的小型、短期研究(21名受试者、长达12周),结果指出,在摄取相同热量的条件下,吃低碳水化合物饮食的人比吃低脂肪饮食的人,减掉更多体重;当研究人员把碳水化合物的比例减得更少时,这些人每天多摄取300卡,最后减掉的重量还是比吃低脂肪的那组人多。但是,研究人员无法就这个结果做任何解释。

至于最令人担忧的心脏病风险,这几项研究的结果一致指出,并没有明显增高。这些尝试低碳水化合物的节食者,虽然饮食中增加脂肪摄取量,但是胆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LDL,坏的胆固醇)没有变化,而在有一些研究中反而还下降了。

去年11月,美国塔夫兹大学发表一项长达一年的研究,他们选了目前美国最流行的四种减肥方法,包括阿金博士减肥法、区域减肥法、欧宁胥(Ornish)减肥法及监看体重(Weight Watchers)减肥法,想比较哪一种饮食组合可以最健康、有效地减轻体重。

研究结果带来好消息。这四种饮食组合在一年之内,都能安全且有效地减轻平均4~6磅(约为2~3公斤),并且,减重者罹患心脏病的风险也都降低7~15%不等。不过,没有任何一种方法的减重成效是一枝独秀、特别突出。

其中,碳水化合物比例最高的Ornish减肥法,被有些人认为会升高胰岛素,增加糖尿病风险,但经过12个月之后,Ornish这一组受试者的胰岛素值反而降低了27%。

至于阿金博士减肥法在这个研究中,如同早先其他研究的发现,总胆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LDL,坏的胆固醇)并没有显着变化。

长期效果及风险未有定论
这样的研究结果像是给那些想减肥,又不想忌口的嗜肉族打了一剂强心针,打定主意继续靠大鱼大肉过日子。

这些研究报告与争论去年引起了美国营养、减重与医界讨论,并被权威的医学网站(Medscape)选为去年的头号话题。年初,美国各项医学会议上又有讨论。截至目前为止,多数国外及国内医界、营养界专家还持观望,认为这些只是初步研究,不足以定论,因为:

1.长期效果不明确。
目前只能说有短期证据,但缺乏长期研究,台湾肥胖医学会理事长,成大附设医院家医科主任医师张智仁认为。他指出,其中几个研究限制了受试者每天摄取的热量,但大家都知道,其实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0 23:2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22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