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何漂亮的跟老闆請辭?
A。 員工向主管或老闆請辭,本人認為應秉持三要一不原則,相信您一定會好聚好散: 1、要坦誠:須坦白且具誠意向主管或老闆說明離職的緣由,並預留一段緩衝時間給公司尋找適當人才,切勿隱瞞再臨時提出。 2、要時機對:提出正式的書面辭職,除符合公司時限的要求,一般主管離職須二十天或一個月前,基層人員為十天前提出外;在送辭呈到主管面前時,應找其較有空檔且單獨時再送,以卷宗覆蓋視為機密或穩私的尊重。主管在接獲後,即使無立即面談,亦會另約時間個別雙向溝通或解談。 3、要有適當理由:一般而言離職原因有四大類:(1)管理系統面:例如管理制度、薪資福利等(2)人際行為面:主管管理方式、部屬人際互動等(3)未來發展面:個人與組織、公司的未來發展,工作成就感等,(4)其他因素:不屬上述三類者,如交通不便、返鄉照顧家人、結婚等。列舉上述原因亦可適度轉換成適當理由並獲得主管的相信且認同,記住若屬人際行為面之事實,但亦因轉換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說法為理由,勿損及當事自尊。一不原則:新任職單位暫不透露,避免有意外的干擾,除非進入公務
Q。 當我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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