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6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ivial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路人甲路人甲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疾病] 感冒
感冒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关于流感】

  流行性感冒(通称「流感」)是一种由流行性感冒病毒而引起的传染性呼吸疾病。

  感染流行性感冒病毒能造成严重疾病和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每年估计有10% 至20% 的美国人患流感﹕每年平均有114,000人因为与流感有关的并发症而住院,有36,000个美国人死于流感并发症。

【流感的症状】

  流感的症状包括发烧( 通常体温高)、头痛、极其疲劳、干咳、喉咙痛、流鼻涕或鼻塞以及肌肉疼痛。
诸如恶心、呕吐和腹泻的肠胃症状在孩子中比在成人中更加普遍。

【流感的传布】

  流感病毒传布的主要方法是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通过咳嗽和打喷嚏的呼吸气滴进行(这称为「气滴传布」)。当患者咳嗽或打喷嚏的气滴经空气推动(通常达3 尺远)并落在附近的人的嘴或鼻子上时,传染就发生了。一个人触碰到另一个人或一物体上的呼吸气滴,然后在未洗手之前触碰到他们自己的嘴或鼻子(或其他人的嘴或鼻子)时,病毒也得以传布,虽然这种传布不太常见。

科学研究表明,成人在症状出现以前1 天至得病后7 天病毒开始散发。年幼的孩子散发病毒超过7 天以上。但通常,病毒更多地是在得病早期而非晚期散发。

【避免流感】

  接种疫苗︰避免流感的一种最好办法是每年秋天预防接种。但在没有疫苗的情况下,也有其他方法防止流感。
  抗病毒治疗药物﹕三种抗病毒药物(三环癸胺、rimantadine 和oseltamivir) 已得到核准并可商业用于防止流感。所有这些治疗药物都是处方药物,在用药防流感之前应当询问医生意见。

【良好健康的其他习惯】

  以下步骤也许对防止传布象流感一样的呼吸性疾病有帮助︰

• 避免靠近接触避免和病人靠近接触。

  当你生病时,请对其他人保持距离以免其他人得病。

• 请在生病时留在家里

  如果可能,请在生病时留在家里,不要去工作、上学和办事。这样你会有助于防止其他人从你那里得病。

• 挡住你的嘴巴和鼻子

  请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挡你的嘴巴和鼻子。这样可防止你周围的人得病。

• 清洁你的双手

  经常洗手会有助于保护你远离病原体。

• 避免触摸你的眼睛、鼻子或嘴巴

  当一个人触摸被病原体污染的东西后再触摸其眼睛、鼻子或嘴巴时,病原体经常就这样散布了。

【诊断流感】

  只要你在症状出现后的头2 或3 天内测试,可测试得出你是否患有流感。另外,可能需要医生检查以确定一个人是否患有其他流感并发症。

【很有可能发生流感并发症】

  某些人更有可能发生严重流感并发症。这包括65 岁或65 岁以上的人以及任何年龄的慢性病患者。怀孕女性和6个月至23月之间的孩子很有可能发生流感并发症。

【流感并发症】

  某些流感引起的并发症包括细菌性肺炎、脱水和慢性病恶化,例如充血性心脏衰竭、哮喘或糖尿病。孩子可能会有鼻窦的毛病和耳朵感染。

【治疗流感】

抗病毒药物治疗︰

  四种抗病毒药物(三环癸胺、rimantadine、zanamavir 和oseltamivir) 已被核准用于治疗流感。这些药物都需要医生处方。抗病毒药物治疗需要5 天,必须在生病的头2 天之内开始。

【如果你在本流感季节得病、该做些什么】

  如果你得了流感,我们建议你多休息,多喝饮料,不要喝酒和吸烟。你也可用药减轻流感症状(但在没有先向你的医生问诊前,千万不要给有像流感一样症状-- 特别是发烧的-- 孩子或青少年服用阿司匹林。)

  但如果你的流感症状非常严重(例如,如果你呼吸有困难),你就应当立刻向你的医疗提供人问诊。

  如果你很有可能发生流感并发症,当你开始出现流感症状时就应当向你的医疗提供人问诊。这包括65 岁或65 岁以上的人、慢性病患者、怀孕女性或孩子。你的医生可能会选用某些抗病毒药物来治疗流感。



幸福是一种感觉。
没有道理,没有原因。
当我看见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涌上眉间,
那就是一种幸福。
来自于你给的,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8 09: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37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