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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197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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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roger_819 於 2010-02-03 10: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哈哈哈~~~~~~表情 表情 表情    真好笑呀 ~~~呵呵呵~~~表情 表情 表情
                       1.   其實廢除死刑是應該做的但是要有配套>>>>改為永久拘禁並且強制勞動終身不得假釋<<<不就得了(讓它活受罪才好)
                      
.......
善良老百姓就是太善良了,而且沒有發聲管道
才會讓人權團體一步步地得寸進尺、軟土深掘
現在先說要改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未來肯定說不得假釋太不人道了
於是說要有嚴格謹慎的假釋審查制度讓兇手有重見天日的機會

問題是現在太多假釋犯出來又繼續犯案
請問他們哪一個不是經過所謂「嚴謹的審查」才假釋的
現在的假釋都已經這麼不牢靠了
還要善良老百姓相信未來審查會有多嚴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7 12:36 |
sdy-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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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持反對意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7 13:31 |
天狼星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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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支持廢死刑的人
有哪一個人會在論訴中提到受害人家屬?
還不是在爭論中 才會想到有受害人家屬這回事
不尊重他人人權者   沒資格談人權
這句話套在死刑犯上 也是恰到好處
在一個不平等的狀態下 所提出的論訴
根本說服不了人
說實在的 台灣現在也沒有廢除死刑
該簽的就簽一簽 該做的就做一做
不要東扯西扯 那麼多
搞的好像 台灣已經廢除死刑一樣
前法務部長 還在公開場合說
他絕對不簽死刑令
這算違法亂紀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7 15:55 |
acad197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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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ayliu31 於 2010-02-02 13:2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殺人要償命

殺動物吃動物的人
要不要也償命?
對,你不知道嗎,吃的太多,在「功德」銀行裡透支太多
等於下輩子要給牠吃才能還債

吃牠半斤,還牠八兩的道理,應該是最公平的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7 16:01 |
threemao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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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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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阿
台灣的治安又還不是很好
尤其是台中
如果這些人因為廢除死刑心存僥倖
那治安只會一直壞下去
受害者也只會一直活在陰影下
雖然說可以判無期徒刑
可是關個幾年假釋還是出來了
更何況監獄還有爆滿的危機...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4 樓] From:台灣中嘉寬頻 | Posted:2010-03-27 17:04 |
忘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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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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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hreemao51 於 2010-03-27 17:0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不贊成阿
台灣的治安又還不是很好
尤其是台中
如果這些人因為廢除死刑心存僥倖
那治安只會一直壞下去
受害者也只會一直活在陰影下
雖然說可以判無期徒刑
可是關個幾年假釋還是出來了
更何況監獄還有爆滿的危機... ==


表情台灣的治安有每況愈下的感覺!以監獄人滿為患的情況來看~~若跟其他所有的國家相之比較的話==)勉強算中等吧^ ^

表情台中的治安?表情幾乎都穩坐台灣榜首^ ^~)每次發生重大的槍擊案命案(黑道互相撕殺)~幾乎都是在台中

表情我沒有輕視台中的意思唷!~請住在台中的大大門見諒!


夢醒紅塵已成空~千江月裡孤影蹤 ~浮雲輕過天地意~華髮如雪愁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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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8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8 08:47 |
Fay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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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議題,似乎也牽扯出 現在法政體治上的問題~
要討論的空間真的很多~~
只怕案例可能會多到用人的一生去研究也不能做到盡善盡美~總還是有例外中的例外,中的再例外~~~~唉

勞動制,對我而言只是在「做運動」~
還不是所謂的「負責任」

至於關在監獄裡的重刑犯,應該要像「下地獄」一樣

死刑犯知道判死行後而嚇到腿軟,這是「一定要的」~不過,比起某些被害人高到破百的腿軟指數就不算什麼了… 唉~講的太委婉,怕那些犯人是不會反省的…



其實會發現,大部份的罪犯心理都是心中有「病」,若斬草不除根,很容易春風吹又生……並沒有達到「教化、警剔」的效用。
要教世人不要凡事都要靠殺人或其它不智的行為來解決事情比較快。

「失去自由」會不會是一種有用的處罰或警剔,則是彈性應用~
若關著他沒有任何警惕作用,我會換另一種方式來處置,到「有用」為止~~

或者就別關了~~
省的浪費空間、時間和金錢去蓋那種東西,把監獄拆了~~

採扣分方式來教育他~
每個人都有100分的分數可以扣
扣光了就是死刑一條路,或其他「比死更有意義」的替代方案~總之不會讓他腦袋空空的只是做做手工紙袋,會好好的教育一番~~

這種方式不謹是作為赫阻效用,並且讓人學習思考~如何解決面前的難題,不要因為一時的氣不過或腦殘而做了無法彌補的錯事… (有些錯的太離譜,當然就是一次扣掉100分。)
還是會留下一些牢房,是預防某些犯人當下太激動,回去「報復」,所以暫時關住,期間會讓他上一堂「震撼教育」的課程(讓他深刻體認做出不智行為的後果會是什麼),讓他失去報復的心態,再來上第二堂課「如何處理目前案件」的課(讓他了解還有其它方法可以解決,幫助他脫離「心病」)~

如果沒有立即「報復」的疑慮,只要到法庭或其他機關(例:警察局)扣扣分,再聽一聽該要「負責任」的補償事項(例:金錢補償),回去辦一辦就可以了。用不著關在監獄裡~ 但是,不要高興的太早:
請記住!你只有100分可以扣,扣光了,後果自行負責~~

相信對那些「累犯」而言~會有警剔效用。(第二次又犯同樣的錯,扣的分數會更重,一次比一次重,扣完為止~)等到分數扣到只剩1、2分,不用到那麼低,10分就很低了,相信他會「好好反省」的~

不謹替大家的荷包省下許多錢,也省了許多土地空間,和執法人員的時間~
又達到讓罪犯產生警剔的效用!
一舉數得~

ps:前面雖然我有提過,不過我再提一次,扣完100分後,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就讓罪犯選擇,看他想死,還是想下地獄(不輕鬆補償之路的開始)。甚至有些罪犯連選擇的資格都沒有~]

就說到這兒了…唉~
相信以上「扣分制方案」的概念仍有漏洞,歡迎各位大大口誅筆伐~~~~


總而言之,我認為一個好的法政體治,不謹只是規定一些處罰事項,更要做一些真正有「教化」功能的體制~達到「預防」的效果~~(當然預防的方法還有很多可多重應用,像是經濟的改善,人格的教育等等)預防的效果若做的好,相信犯罪率應會下降許多~雖不完美,但已盡力做到防範的目的~

預防勝於治療」這句剛好就可以拿來套用我的意思~~



ps:順便提一件事,最近看新聞,報導說王清峰認為東方人就是無法跳脫傳統的思想,才會沒辦法接受「人權」的前衛思想…
其實我可以建議王清峰更「反傳統」的方法~相信她一定覺的更「前衛」~~
我建議讓「好人」通通死光光,讓「壞人」留著~我這種提案超反傳統的~~就像她(好人)想替死刑犯(壞人)下地獄是一樣的道理。這就是我替她量身訂做的「反傳統」提案~ 一定很合她的味口~

「死刑」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對社會的影響又是什麼?
不要只看他被判死刑「很可憐」,就把死刑給廢除掉,以為這樣對社會很好。
想要社會給你機會活著,那也要看你自己有沒有給你自己機會好好反省!!
不要整天只想脫罪!
雖然王清峰「負責」的方法很愚笨,但至少比那些「當事者」(死刑犯)有責任心、有骨氣多了!這就是負責任的「態度」!了解了嗎?
如果連基本負責的態度都感覺不到,那就不能怪社會不給你機會,不給你機會的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已!!


什麼樣的方法才能教導世人做人的道理
而不是只教人如何學習原諒~ 一直原諒對那些犯人真的是為他們好嗎?
對社會真的是好事嗎?
我想,應該要怎麼做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方法,更是王清峰要好好想想的議題。


太多事可寫,反而不知道寫什麼好了~哈
天天開心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28 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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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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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天狼星 於 2010-03-27 15: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現在支持廢死刑的人
有哪一個人會在論訴中提到受害人家屬?
還不是在爭論中 才會想到有受害人家屬這回事
不尊重他人人權者   沒資格談人權
這句話套在死刑犯上 也是恰到好處
在一個不平等的狀態下 所提出的論訴
根本說服不了人
說實在的 台灣現在也沒有廢除死刑
該簽的就簽一簽 該做的就做一做
不要東扯西扯 那麼多
搞的好像 台灣已經廢除死刑一樣
前法務部長 還在公開場合說
他絕對不簽死刑令
這算違法亂紀嗎?



算違法亂紀與否看你從什麼角度切入囉^^

如果從自然法的角度切入~惡法非法 前法務部長"面對他所謂的惡法"自然無須簽執行令

但從下位階的"依法行政"來看 確實不執行是違反法律的!!

但問題是1. 惡法就不是法? 2.法是不是惡法?

惡法是不是法從經驗主義來看,認為理性主義所相信的本質或人權是理想的但是存在漏洞的
所以實證法的學者就會偏向依法行政...而認為惡法亦法且勝過無法的狀態

自於是不是惡法?
從犯罪學的角度來看現多採犯罪預防理論 已不採應報(報應)理論
從刑事政策的角度來看...則留待所有公民意志的形成了!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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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8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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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2-03 16:2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保護被害人"與"處罰加害人"都很重要.

但,當兩者有衝突時,應該以"保護被害人"為優先.
不要為了"處罰加害人"而使得"被害人"受到進一步的傷害才是.
"廢不廢死刑"不是重點,所謂的"唯一死刑"才是首先值得檢討與修法的.

廢死刑的主要目的,除了"杜絕加害人進一步地加害被害人"外,
主要是要避免"冤獄時會造成無法彌補的錯誤".
而且,一些窮兇惡極的人往往是"神經遲鈍(不怕痛)"的人,
同樣的處罰對他們來說,根本就是"搔癢"而已.
但,要是"冤獄",罰錯人了,豈不......
所以,用"極刑"代替"死刑"並非是最好的選擇.


經過數次大法官解釋宣告唯一死刑]違憲以後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00年上台後宣布廢除死刑作為既定政策...

直至2006年4月25日唯一死刑已經全面修法囉表情

所以問題點在於
1.為甚麼人團要主張廢死為什麼國際上存有特赦組織和廢死聯盟?

2.憲法第15條的生命權能夠以憲法23條比例原則剝奪嗎?
(前提是:請理性的看待/不要說他們不是人之類的....)

3.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或正確性,卻願意接受死刑判決嗎?(如果是你我或我們的家人剛好在命案現場被警察逮捕呢?無辜的呢?)
(前提是:不討論陳進興等等有現場目擊證人的案件)

4.若維持死刑制度,是否應有全辯護制度呢?
(若沒有律師於訴訟上的協助,落實檢辯當事人平等與以程序上的保障,如何能確保我們不是下一個被執行死刑的人呢?)

5.若維持死刑制度,法院於審理時,是否程序特別化呢?
(評議人數的提高/各審合議庭法官人數的提申..等)

6.若維持死刑,正義是否回復正義原形呢?亦即,社會是否已回復到沒有發生前的狀態呢?

7.若廢除死刑,是否有替代的方式?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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