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09-12-04 11:35 發表的:
若偏離是置於累積範圍之下,那該師對於偏離採的定義超級狹隘。
因就累積因果關係是指1.單一條件不足以造成結果之發生2.複數條件同時作用導致結果之發生。 其範圍已相當小,故我實在不知該師所謂的偏離到底是何指?
再者,其實認真要說,中斷的因果關係和超越的因果關係是不同的東西。(當然前提是承認中斷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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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冰大所說的例子(甲開車撞傷乙,乙送醫後死於醫院火災。)
,如依老師說的,此為偏離因果,
至於甲下毒殺乙,以在毒發之前被丙槍殺。
此例不一定是中斷,超越,或偏離
因為仍需要個案審查,如果丙的出現與甲下毒的行為無關的話,應為中斷超越因果
如果丙的出現是與甲下毒的行為有關的話,應為偏離因果.例如丙在窗外看到甲下毒給乙,趁乙毒發無力反抗時,進入砍乙
還有中斷及超越因果其實係指同一個因果歷程,
甲下毒殺乙,以在毒發之前被丙槍殺,以此例說明
丙的槍殺行為中斷了甲下毒殺乙的因果,此為中斷因果
乙因為丙的槍殺而死,丙的槍殺行為為超越因果
所以中斷及超越其實是一體兩面
重點是冰大以為的中斷,超越因果其實是老師說的偏離因果
最後其實每個老師所說的因果關係皆有所不同
但仍需依個人的見解去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