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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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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2:3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少說了一項喔
有侵害法益的行為
也要有被侵害法益的人吧
等價客體錯誤的不影響說是因為他侵害了被錯殺的人的生命法益

舉例來說 甲心裡想著殺乙
結果甲對著空氣亂揮鐮刀
這也該當殺人未遂的構成要件嗎


大大您要採實務的構成要件欠缺理論也是可以啦......
都說了...刑法上學說眾多,你高興就好表情

個人比較弱,雖然法感上認同此說(部分),但由於對於此說了解不深,也無法將自己想法很漂亮的表達出來。
據此,雖不完全接受通說的理念,但仍選擇通說作為答題見解。表情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09-11-13 13:10重新編輯 ]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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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激烈一點.甲乙為仇家.原因甲被乙誣告蹲了10年的 表情 另類公
務員甲每天想著找乙算帳 表情 .恨不得全家殺光(全家不是你家)於
是出獄之後 表情 跟裡面的同學與學長學了一身專長 表情 .隔天
為了殺乙.甲已經在以加的暗巷裡準備模刀霍霍(霍霍霍..此時傳來霍X
甲的歌).於使看見一身人影在乙家門口馬上奪刀.快下"刷一聲"將監
獄所學的發揮得淋漓盡致. 表情 刀光劍影.一時失去自我.享受憋著
這10年以來.完成殺戮的快感 表情 ....須臾.後來發現砍到紙扎偶 表情
.原來乙已經死了.而砍到的是以靈堂的人偶 表情 ..........

----->既然乙以不純在之下.那不會有法益侵害的問題 表情

~~~~~~~~>以上故事純為鋪成用的 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1-13 13:02重新編輯 ]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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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2:3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少說了一項喔
有侵害法益的行為
也要有被侵害法益的人吧
等價客體錯誤的不影響說是因為他侵害了被錯殺的人的生命法益

舉例來說 甲心裡想著殺乙
結果甲對著空氣亂揮鐮刀
這也該當殺人未遂的構成要件嗎


呵呵...酷.空氣這題不錯.但是題目中有行為人"誤認草人為乙"的行為
出現..其實殺空氣這題刑罰應該不用追究.但是保安處分會出來

路人說:甲你在幹麻
甲說:我在殺乙阿
-->這比不能未遂的重大無知還要嚴重到已經可以適用19條第一項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11-13 13:07重新編輯 ]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2:57 |
kieiu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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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1-13 12:5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再激烈一點.甲乙為仇家.原因甲被乙誣告蹲了10年的 表情 另類公
務員甲每天想著找乙算帳 表情 .恨不得全家殺光(全家不是你家)於
是出獄之後 表情 跟裡面的同學與學長學了一身專長 表情.隔天
為了殺乙.甲已經在以加的暗巷裡準備模刀霍霍(霍霍霍..此時傳來霍X
甲的歌).於使看見一身人影在乙家門口馬上奪刀.快下"刷一聲"將間監
獄所學的發揮得淋漓盡致. 表情 刀光劍影.一時失去自我.享受忍著
這10年以完成殺戮的快感 表情 ....須臾.後來發現砍到紙扎偶 表情
.原來乙已經死了.而砍到的是以靈堂的人偶 表情 ..........

----->既然乙以不純在之下.不會有法益輕害的行為 表情

~~~~~~~~>以上故事純為鋪成用的 表情



不對喔 依然會有法益侵害的行為
可能會成立 刑法247侵害屍體罪的未遂犯喔
我只說<可能>   更精闢的解答還請大大們補充

刑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見解
選擇一套適合自己的學說才會事半功倍
共勉之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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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典型的黃師,對未遂的想法.刑法不必要規定中止犯或不能犯(黃).因為根本沒有法益被侵,不用動到刑法,不進入審查程序(鄭).
被學者批評:
1刑法規定只在有法益侵害嗎?(沒有人在)
2就行為人的惡念?(想殺人)(刑法的一般預防功能)
3就整體法秩序觀點?(想殺人也着手)
4不能犯(重大無知,以為在向空中揮刀即能殺人)(或根本上手段不能,客體不能)
5評價行為,只看到因果關係嗎?(缺少因果關係,法益沒有侵害可能,就不罰嗎)

刑罰的謙抑性:
是指行為人犯了刑法主客TB,但在違法性或罪責中,因為法益實在太輕徵,所以阻卻了.
反對的:如鄭,是根本沒有刑法行為,不必進入刑法審查,在前階即出局(0724恐採此).才真正使刑法最後手段性.
再反對的:還是罪審查,不用阻卻違法或阻卻罪責,但在罰則用57以下,予以減免.不過,沒有罰,仍有保安處分.

以上,請各位大大指正.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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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採哪一說我認為都OK.只要能拿出理由的都是可以採納得東西
因為"整合"才能精亦愈精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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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1-13 12:5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呵呵...酷.空氣這題不錯.但是題目中有行為人"誤認草人為乙"的行為
出現..其實殺空氣這題刑罰應該不用追究.但是保安處分會出來

路人說:甲你在幹麻
甲說:我在殺乙阿
-->這比不能未遂的重大無知還要嚴重到已經可以適用19條第一項表情


仔細看題意   如果要解釋成誤認也可以
但是 是否也可解釋成 甲想砍的是那個不存在的乙
但乙根本不存在 所以只砍到旁邊的稻草人呢

呵呵   多看幾遍題目 或許會有更深的體悟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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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構成要件欠缺論:判例出處?用在那一階?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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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3: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仔細看題意   如果要解釋成誤認也可以
但是 是否也可解釋成 甲想砍的是那個不存在的乙
但乙根本不存在 所以只砍到旁邊的稻草人呢

呵呵   多看幾遍題目 或許會有更深的體悟唷


喔~~這樣我應該不能解釋.可能是我文法造詣於庸
.或許過幾天改變一下心証才看的出來....

P.S:不知道未啥腦袋裡全是三X電視台不可X議的世界..呵呵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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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13 13:1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實務構成要件欠缺論:判例出處?用在那一階?



哈哈...這是我以前持跟kieiu0724大同樣見解在別的地方跟人家討論,別人講出來的名詞

印象中在教科書還是參考書有看到正確的名稱(似乎是日本的學說)

拍謝......我真的對它很不熟,所以我才不敢用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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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4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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