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052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6   7  下页 >>(共 9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芸淡风清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黑道坏事做尽,但是听说他们不做欺负女性的事!
他们说有本事就男人对男人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也绝不做那种事!
而且他们也看不起那种人,所以听说那种人进去监狱后,第一天就会过的很精采!
不一定是老大,资深者也会用"家法"伺候! 表情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8 10:18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你们有念法律学吗??
你们是被报纸跟电影误导了吧??

有空多去看点历史也行!
有史以来,一直都是有死刑的阿,没听过那个时代因为有死刑所以社会秩序就非常好,可是你们却一直认为没有了死刑,就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
我们社会科学分析研究要先搞清楚因果,是因为甚么原因造成犯罪,而不是因为人是非理性的所以也不必全然理性,所以定个死刑让大家爽一下也无妨!
居然还有人说如果因为怕误判就废除死刑,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怕误判,也废除无期徒刑.................
(死刑是不能复原的本质都没掌握到,真是悲哀!)

管见没有特别支持死刑也不特别支持废除死刑,但你们的论点真的很不科学,根本没有用心去思考问题,看到你们的理由真的很令人难过,希望有天你最亲爱的人或你自己被陷害或冤枉而被判死刑前一刻,而使得真正的罪犯因为你死刑的定案而能永久的逍遥法外不受法律的诉追,还能坚持你们那些论点而不怨天尤人!

关于死刑的必要的相关论点,在刑事政策跟犯罪学里都有很科学的分析,有兴趣的可以去参照,其实,法律念的愈深刻,应该会愈感恩跟惜福,而不会心存忿怨,更不会想要以暴制暴,那样并不是有效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是故必要的死刑已不为现代法学所采,当然如果大家还喜欢被政客愚民,还喜欢被电影狗血爽一下,我也无话可说!
附注死刑跟其他酷刑(如火刑、五马分尸.......)基本上主要是政治刑,也就是当权者要加强控制政治的手段,而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那是古代用来铲除政治异己短期手段,哪里知道现在还有人被那些统治者的遗毒给洗脑的那么彻底,如果死刑真的如各位大大说的那么有效,那古代那些酷刑必然更能维护社会治安,我们是否更应该支持那些酷刑复辟呢??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12-14 20:53重新编辑 ]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4 20:20 |
lai0913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LUC大您说的很精彩
但犯罪会因时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型态的呈现
处罚模式也会因时空的不同,而从惩罚-正义-矫正-正义,或许又会回到惩罚
依不同的时代,适用不同的模式
现代的法律和古代的法律是否可以相提并论呢?
如果是相等的会,那为何要修法呢?
要处罚一个人,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要有充分的证据
何况是判一个人死刑呢?到底要经过多少位法官的去审理呢?
我相信轻罪会有误判的可能,但死刑的误判,在现今的制度下是几乎不可能的
犯罪率高,不是因为是否有死刑的存在,而是人权
人权应适用犯罪嫌人,被告等.
已经确定刑者,应予以基本人权.而非照顾,保护,
犯罪者的人权应适可为止,
您知道实务上犯人过得比流浪汉,被害人还要好吗?
重刑犯获得比轻刑犯更多的尊重吗?
不要以理论去推测实务,理论往往是阻碍实务运作的凶手
就如LUC大所说的政客真的太多了
如果您或家人或亲人遭受到伤害时,您会接受犯人过得比被害人好吗?
死刑癈不癈除并不是重点,而是现在有死刑,就应该要执行
如果没有死刑,就要有配套措施
更何况各位大大只是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已
对与错,并无标准,

各位大大笑笑就好,表情
抱歉!晚辈僭越了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4 21:30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美国都说:我门国家没有死刑最维护人权.但别忘了.美国有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之刑罚-->不就是变样的死刑吗?搞不好比死刑还要残忍

若人为之错误建立在刑罚之程序上.不用说死刑.光是强制性交之误判就会被
学长照顾得想家.学长会开倒你.长官更会关怀你......而且记得立法院有一年
强制性较罪的立法草案-->男生要去势..万一判决确定.执行完毕后基于非常
上诉.上诉成功或声请再审.成功之下.发现是误判..要还被告啥??三秒胶吗??
表情 (这笑话或许有人听过~~)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4 21:41 |
lai0913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q大您说的没错
但美国有许多癈除死刑的州
已经渐渐的恢复死刑了哦!
因为他们觉得癈除死刑时,犯罪率升高了

所以这是否有客观相当因果关系,值得思考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2-14 21:50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还是搞不清楚
1.但死刑的误判,在现今的制度下是几乎不可能的
请你说明理由??
在现今的制度下死刑的误判你怎么知道是误判呢??????
人都处死了依据刑事诉讼法,怎能就该案再侦查呢???你知道吗,答案是不能的!
所以你当然不知道是误判,关于这个法律基本观念,你一定要先建立,才知道我说的问题征点在哪???

2.就经验来看
台湾误判死刑的,或者说处决了以后才发现新证据或新事实证明该审判有瑕疵,所在多有,这也是为甚么实务上不太愿意再执行死刑的主因,建议您多去看看最高法院的判决!

3.犯罪者太多的人权......
实务上犯罪者过得比流浪汉好.............
那我只能说那些流浪汉为何不跑去当犯罪者??????
你被关过吗???
你进过监狱吗???
建议你有空去试试再来说这样的话!

4.重刑犯获得比轻刑犯更多的尊重???
很抱歉我念的法律没有这条,可能我跟您念的不是同国的法律!
如果你说的是监狱的具体生活,那你怎么可以认为应该大家都做错,所以接下来做错的就要更该死,以避免他进去后变成大尾,得到大家的鼓励!

5.法庭上的犯人未必是真正的犯人,如果你有加入过黑社会,你就懂我在说甚么了!

6.有死刑就该执行
那大法官应该废废掉,多余的,爱因斯坦也不该发明相对论修正牛顿的运动定律,克普勒、哥白尼跟伽力略都是该死的居然感跟教宗唱反调,胆敢说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

执行死刑可能是违宪跟违背良心的一件事,为什么不允许给予他们时间去思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呢??而急着把他处死!
没有死刑就要有配套措施,是很好的建议,但是现实上的共识还没有建立,请给个过渡期吧,等到你们能理解科学的分析方法时,我相信配套措施一定就已经建立好了!

不要问国家为你们做了甚么   先问问你们为国家做了甚么!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4 22:27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本篇文章很多人都说-->法律都在保护坏人....是吗??
其实法律事实上在保护都应该说大是懂法律的人...只是不知道未啥.在
一般正常情形之下.坏人永远比好人更懂得法律而攀附在人权之表面上
.亦受到保护.而且坏人在适用法律及程序的机会比一般人较多.当然熟
而生巧累积一些经验法则.有时候连检察官都奈何不了~~
这是一个很理所当然之社会现象.所以维护人权必要有些牺牲.但不是
牺牲其他人之权益.是故.这应为法律规定以致事实上之不能而无法实
现的公平正义.....
再者以上述L大所云.时间.地点.国情不同而于法律之制定亦定会有不
同....于现行法大多为"国情"为多.就其因乃立法机关制定法律都为承
及国外之法律.但却无知有些法律是依其国情而生EX刑诉就可以认罪
协商乃为美国之国情而生.还为了怕人长短说乃承及义大利刑诉.然义
大利协商亦为国情所致--->修车党太多(黑手)...这边还不是最气愤的
.其真正可恼的强制猥亵通常会被性骚法25条取代变成2年以下亦为
求疏减颂原.即变成协商程序之适用.这样会公平正义......唉~~~

---->以上仅为敝人之见解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4 22:27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执法者杀人和杀人犯杀人有何不同?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09:49 |
芸淡风清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没有杀人犯,执行者为什么要执行死刑?
再者,就算杀了人,也不一定被判死刑。
luc大大说的,好像有点偏激了。您说要给时间让他们有配套措施。
这我赞成,但是废除死刑的话题已经说多久了,有提出什么配套措施吗?
之前曾提出"终身监禁",却有学者反对。
那到底要什么样的配套措施对你们来说才是不违反人权的作法?
很多人都提美国做例子,请问,美国的治安真的好吗?美国的犯罪率真的低吗?
在有适合的配套措施出来前,我不希望台湾的治安变成像美国那样。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而已,为什么让人觉得我们好像变成是不顾人权的隐形杀人犯?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0:57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学界认为废除死刑跟人权没有关系,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刑事政策跟犯罪学的书来研究下,至于人权团体的看法根本就不是法律人的论点,希望您能厘清这个差别!

刑法有正当防卫您知道吗??
如果法律人认为要尊重人权所以不可以有死刑,那怎么又会赞成正当防卫下可以杀人呢???
就让那些人权团体站着让人杀就好了,你不用对那些人权团体的看法过于反弹!

法律人只是想出一个聪明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希望你确定理解到这个问题跟人权没有多大关系!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1:25 |

<< 上页  1   2   3   4   5   6   7  下页 >>(共 9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1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