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ancesan 於 2011-06-25 21:26 發表的 : 191-1是千面人條款喔,老闆自己賣是191大家都覺得甲是是過失喔?我一直覺得是他是故意也。有認識這點沒問題,但是認為絕不會發生?還是覺得發生也沒差?(個人)感覺是後者其實我忘了一個問題,這個老師也有強調過:就是集合犯的問題。191是否為集合犯?這點應該是一定要討論的,居然也忘了。忘東忘西,還好我對今年的考試沒任何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