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ancesan 于 2011-06-25 21:26 发表的 : 191-1是千面人条款喔,老板自己卖是191大家都觉得甲是是过失喔?我一直觉得是他是故意也。有认识这点没问题,但是认为绝不会发生?还是觉得发生也没差?(个人)感觉是后者其实我忘了一个问题,这个老师也有强调过:就是集合犯的问题。191是否为集合犯?这点应该是一定要讨论的,居然也忘了。忘东忘西,还好我对今年的考试没任何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