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hieiuan 于 2010-07-07 13:51 发表的 :
减刑??有没有搞错,
鼓励大家都犯罪啊?
那再犯的,
可以通通抓回去枪毙算了,
免得占监狱空间,
浪费纳税人的钱
平心而论~.根据统计(台湾的治安.)==)犯罪率不断的持续增加.~造成 "监狱人满为患"~所以在96年实施(减刑)~就是以此为理由
"监狱人满为患"~这的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以此做为=减刑之理由的背后~或许多了一份政治上的算计&考量(所以当时的在野党~仍没表态反对)~然而"顾及社会大众的观感"~减刑的方式~不是以所犯罪的条例.而是以"刑期的长短"为依据(不分所犯罪的条例~只要是1年6各月以下~都可获得"减刑")印象中过去台湾的减刑(好像是 蒋经国 或 蒋中正~过世.)而实施"减刑"
就如同古代"黄帝驾崩"~
而=大赦天下"~~)不知其理由为何?此举动的意义为何呢.?
题外话~一般社会大众普遍的认知==)认为受刑人在监狱服刑~所有的一切开销全都是由政府在支出(浪费纳税人的钱)
其实"并非如此"~台湾的狱政体系是属于"强制劳动"(属于自给自足的性质)~就是受刑人必须工作(大部分都是做些简单的手工):以支付(在监狱中的生活开销)~依比例扣除之后的盈余~每各月的劳作金则纳入"受刑人的"钱卡(台语)"=).
而欧美有些的国家~的狱政体系有2种~"强制劳动 与 XXXX
忘记名称~就是类似 整天无所事事不需劳动~所有的一切开销全都是由政府在支出^ ^~
满好奇~是基于何种理由?
欧美的某些监狱~还有民营......令人想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