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4-25 21:36 發表的: (二)甲離開乙宅之後,便到乙女停放車子的停車場1,假設甲為詐欺罪或竊盜罪(1)如依與罰的後行為,會覺得,甲的目的是為偷車,而非偷鑰匙,怎麼會不論後面偷車的行為呢?(2)如依與罰的前行為會覺得.甲的前行為已經成立321.如果後行為為未遂,或為詐欺罪,不是會只成立輕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