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anking.gov.tw/ct.asp?xItem=3659926&ctNode=2635&mp=9这也有说明相关法
本来不敢回的
因为
1.陈"前总统"仍受中华民国法律保障(含言论及人身财产等之自由)
2.瑞士是欧盟一国,且为国际金融组织优良的会员国
3.虽瑞士已经函请台湾协助"了解",但恐将专案来台调查如有抵触国内法律或政府仍担保当事人而不利调查者,该户资金将列入冻结并将该当事人所有来往在国际资金均"冻结"
4.如3者,台湾将为列入法律上不友善或是法律不周之地区,足影响日后所有由该地而来的资金(加强控管)
5.如其户内来往资金均被详查,如涉及第三国相关于军火,暗中资助被国际上单一认定犯罪者(国家)或是从事于情报工作等之情事,将影响更大(不知道会不会被列入反恐名单中)
6.如其资金有来往于国际情报或国家机密者,恐将全面揭露,而当事人仍须亲赴说明,不知道台湾是否准许之
7.虽当事人已经用"公开说明"取代到案说明,欧盟组织不一定接受,而台湾方面是否愿为之背书
8.国际洗钱是全球公认的大罪,全球媒体会持续追查,届时台湾不一定会有正面报导
9.事于境外,不知台湾金融监理单位,该如何自处,甚而得受更严格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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