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hisoka於2008-01-13 12:58發表的 : 回m9300913大大:第1148, 1153, 1154, 1156, 1157, 1163, 1174, 1176條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1月4日生效。資料來源:立法院法律系統1052、1120生效日期照資料所載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生效的話,代表5月前考試不用理吧(去年新修的結婚的要件亦同)(不過,我在立院網站看到這些條文都掛網了,至少代表總統都公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