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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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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4-9 16:32发表的 :


其实我以路人的角度去看,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其实不是因针对小孩,而是父亲那边!什么都要小孩承担利益,然后自己父亲这边不但有小孩,还可以要妈妈这边出钱养~

虽说抚养义务是存在于双方,但至少要好来好往嘛~ 看那婆婆那种嘴脸,真想让我回他一句「你怎么不先去死一死?好让我小孩可以赶快继承遗产^^」
.......

这位大大~你说的真好. 表情 ..真的...虽然我也很想这样跟我姐讲..不过我怕会被他打...
其实真的不是针对小孩....是针对他们那一家人....讲出口的跟做法~实在是有点..有违常理...
只是如果挥霍光~或是制造负债资产= =又怕会影响到小孩的未来...
左右为难...所以才会办理抵押设定...
只是不知道将来~这房子就算小朋友要继承~是不是因为有设定抵押给我~
所以~我们会比他方有利呢?
法律真复杂...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7:15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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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6:33发表的 :
表情
早规划是有必要滴
有些观念一般人可能不是很清楚
离婚只是将夫跟妻的婚姻关系解消掉
在法律上已不是配偶
.......

多谢大大指点...我姐保险受益人就是因为怕会有这样状况~
就多填了很多人....>"<~~

谢谢你的指点喔...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7:20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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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6:40发表的 :
抵押权部分,不要太深入说太多
感觉好像有些不太好
有时候想法是善意的
做法可能是违法的
真正要防范的
.......

谢谢大大~多少了解噜
看来我姐想的比较简单...
他说反正有设定了~就算以后对方要~
也得给我们一笔钱~才有办法继承~
如果不给~就不用继承噜...

真是的~想法简单>"<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7:23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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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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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9 17:04发表的 :
如果我姐有写遗嘱去法院公证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这是两回事...完全不可能避免财产的继承,就算用遗嘱排斥之,亦会因为违反特留分,而使该部分无效。

你是抵押权人呀...那就是原则上以后小孩子就算继承了该房屋,你还是拥有该屋的抵押权~但是这有时效的唷^^" 时效过后,抵押权将消灭,故请注意时效的问题。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4-09 17:26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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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6-04-9 17:26发表的 :


这是两回事...完全不可能避免财产的继承,就算用遗嘱排斥之,亦会因为违反特留分,而使该部分无效。

你是抵押权人呀...那就是原则上以后小孩子就算继承了该房屋,你还是拥有该屋的抵押权~但是这有时效的唷^^" 时效过后,抵押权将消灭,故请注意时效的问题。


有时效的喔?那我再请我姐问问看~谢谢你的提醒喔....感谢你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7:57 |
pop_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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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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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时效是跟者担保的债权
担保的债权离于时效消灭后五年间不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消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8:12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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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op_pop于2006-04-9 18:12发表的 :
抵押权的时效是跟者担保的债权
担保的债权离于时效消灭后五年间不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消灭

了解....多谢大大喔.....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09 18:22 |
chris050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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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空心菜呢?于2006-04-13 00:04发表的 :
一.不是很清楚实际情形 不过有几个前提是确定的
  1.只要是您姊姊的财产 他的小孩子就一定分的到 只是多跟少而已
  2.唯一可以改变继承顺序与应继份的只有遗嘱,偏偏呢 在注重传统伦理的我国
    多了我国特有的特留份制度

.......
多谢大大的详细解说~
让我又更进一步的了解~^^~
又多了一些资讯~
感谢你喔~ 表情


承诺是一把锁,只锁住真心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3 19:56 |
空心菜呢?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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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ris0502于2006-04-9 17:23发表的 :
看来我姐想的比较简单...
他说反正有设定了~就算以后对方要~
也得给我们一笔钱~才有办法继承~
如果不给~就不用继承噜...
.......


刚好咪到 这边有个小地方有点问题
不是给钱才能继承 是他一定能继承 抵押阻止不了

那抵押用来摆好看的???????
抵押是说他继承到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
是一个有累赘的所有权 瞎咪累赘?? 就是抵押所担保的那个债权
不知道你了解我想要表达的东西吗
不懂要说欧 板上一堆热心的朋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4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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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菜呢?大大学的法律跟我所学有差别
我所知的是遗嘱没变动继承顺位的效力
但是能运用的还是很多
在特留份允许的范围内
还漫大的发挥空间
配合其他契约 ,处分行为
应仍有可为

信托是个很好的方式
不过大概比较花钱吧
不论用遗产信托或其他信托
除了订定信托目的及契约外
还要有受托人执行信托内容
愿花钱找人执行
也是不错的方式
表情

不过一般人大概比较不院花大钱去处理这事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4-16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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