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1261 個閱讀者
 
<< 上頁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下頁 >>(共 12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ogo21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終身成就獎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陰陽師、早前化名進入正一天道所學
天忌、在刑天師交待天忌尋找其師弟行天師指導學成烙骨大法
沐流塵、當時與俠刀˙蜀道行生死對決時,便曾使出烙骨催元,可惜招式只得其型,未融其意,最後仍是敗給蜀道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之後一頁書假被封印於落陽湖,以佛體離異分離出實體的步懷真,步懷真於武林成為高深莫測的神秘人物,以一招怒動風雲殺了鬼隱而惹來莫大的風波,身份呼之欲出之際,正逢被妖刀界全面追殺,妖后正式對上步懷真,最後一招分勝負,笑盡英雄傷及妖后甚深,但也因為此招內力宏大,妖后背後又有暗藏的冥輪法魁助其妖氣,導致步懷真此肉體無法承受而暴體身亡,身亡的同時一頁書之元神便離開了此軀體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因為五蓮法座的功力與當初青蓮法座以精神體行世就是要濟世救人,合眾人之力消滅禍害,所以一頁書也善用五蓮之力誅殺了天嶽之主。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波旬復活的同時,一頁書來到五蓮法座修行處,五蓮法座以聖者尊稱一頁書,並將五蓮功力傳輸給一頁書,所以一頁書則接下誅殺波旬的重要天命,之後波旬被封進另一處空間,一頁書也暫時停止五蓮法座給予的使命。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由於當初是借創世狂人功體才能笑盡英雄,但恢復成真正的一頁書功體並非當初強大,所以遇五星合體的天策真龍也不能勝之,所以一頁書則暫時等待天時的到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之後武林出現罪惡之身,也就是因為元神一頁書收回行救世之路的精神體,了解當初與創世狂人共用一個軀體直到現在殺戮太多,所以以罪惡之身來贖罪。無奈武林罪惡並非用感化可以完成,所以恢復為一頁書繼續行救世之路。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0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由於完成誅殺武神斬海的任務之後,雲廬劍僧的劍靈功體便漸漸消失,導致後來一頁書於雲渡山被某雲殺掉,就在此時一頁書元神收回精神體進入此軀體,所以當時一頁書說:一頁書從來也沒離開過雲渡山,元神與精神體融合恢復成真真正正的一頁書。恢復真正的一頁書後也慢慢感化了三途判之一的業途靈。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1 |
chwu0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天宇的劍車冷傲真出場詩:
白刃臨頭唯一笑、青天在高任人狂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4-09 19:31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後創世狂人即將壽終正寢,適逢雲廬劍僧繼承師願,想與之合體誅殺斬海,所以創世狂人靈魂在此時正式完成使命進入六道輪迴,一頁書精神體拋棄截顱軀體後,重新回到這個由跨限怒佛與雲廬劍僧合體的一頁書軀體,由於雲廬劍僧本身只是劍靈,所以大幅提升跨限怒佛這個軀體的極限與功力,一頁書進入此軀體後後來完成誅殺斬海的任務。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1 |
wxwkim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28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由於精神體能成形的時間不多,所以一頁書精神體再度與創世狂人靈魂共用一個軀體,恢復成一頁書,由於跨限怒佛這個軀體只能發揮創世狂人原本不到幾成的功力,所以一頁書於此時慘敗於魔魁之手,因為在宇宙神知的時候已經預知不久之後創世狂人靈魂將功得圓滿將進入六道輪迴,所以一頁書礙於功力無法發揮情況下,決定幫助創世狂人靈魂完成最後之路,所以將僅剩功力傳給狂刀後,散發九聖珠,創世狂人在功得圓滿前迴光返照,將其當初以殺傳道的路重新走了一遍,一頁書精神體怕創世狂人迴光返照之際又殺戮過多,所以寄生於截顱身上隨時點破創世狂人本身的矛盾之處,所以後來創世狂人在神跡岩不以殺傳道,以一日一刀刑感化魔魁。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aa) | 理由: 回文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1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09 19:31 |

<< 上頁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下頁 >>(共 12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006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