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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on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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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诉法

  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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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宽频 | Posted:2010-04-13 21:11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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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下的"最低"标准!!
现在或许很难想像他的重要性,若再二~三十年前当被告,会以片面性牺牲
被告之诉讼权,以刑逼供有罪推定!!疑有罪推定之下把人家刑求的半死,
最后被告不得不认罪换来个冤狱,这根本就没有人权之观念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4 07:53 |
bobby650310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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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4-14 07:5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下的"最低"标准!!
现在或许很难想像他的重要性,若再二~三十年前当被告,会以片面性牺牲
被告之诉讼权,以刑逼供有罪推定!!疑有罪推定之下把人家刑求的半死,
最后被告不得不认罪换来个冤狱,这根本就没有人权之观念 表情



让我想到~流浪法庭30年的作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4 1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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