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818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sonlya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自治条例是法律吗??
自治条例:地方立法机关通过→地方行政机关发布
法律→中央法规:法律可称法、律、条例、通则;中央法规:由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叫法律
我的疑问是在这里

1.请问一下自治条例是法律吗??

2.不是要立院通过总统公布才叫法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asonlyas在2009-11-13 00:04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19:48 |
冰咖啡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中央标准法第2条:「法律得定名为法、律、条例或通则。」
---------------------------------------------------------------
条例:指一些较区域性、专门性的规定,如警械使用条例。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09-11-12 20:25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20:16 |
kenken816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白马]非[马]

自治条例不是条例,

[法]是法律; 办法就不是[法],但是它具有类似法的形式条件(效力)

条例是国家立法机关订定由总统公布施行, 自治条例是由自治团体的立法机关---议会---订定,由该自治团体的行政机关--县市政府---公布施行,换言之,自条例就是在该自治团体的立法机关所制定,行政关公布,施行该行政局域内,就自治事项所为抽象规范的[自治律法]。

自治条例所强调的是,自治团体就该自治事项的自主决定权的实现。

其优点是实现地方(区域)自治。

其缺点在容易造成中央与地方分裂,尤其是中央与地方的所谓政治人物为了[竞租利益],或是为选情造势的对抗,另外当地方政治板图为世族把持,或是受制于财阀,甚或暴力操控者,其人民的福祉就更难保障了。(一般来说当人民的数量越多,就越能对抗执政当局的专独)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说明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2 23:08 |
eagle090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09-11-12 20:1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中央标准法第2条:「法律得定名为法、律、条例或通则。」
---------------------------------------------------------------
条例:指一些较区域性、专门性的规定,如警械使用条例。

这个问题己经给出回答了, 自治条例是条例,当然就是法律....
你是从何处觉得不是由总统公布而不是法律的....
很抱歉,第一次回答时没有清楚您的意思,
您应该是将最狭义的法律,与广义的法律搞混了…
地方自治条例仍是经由地方立法机关依法颂布施行,仍是法律
不过,与最狭义的法律确实不同,其为专指立法机关--立法院经立法程序通过而由总统颂布施行,
但在选该选择题中,题意不是要您选最狭义的法律,在单选题答题时要注意…需要将最符题意的答案选出


[ 此文章被eagle0901在2009-12-12 21:14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答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3 14:34 |
xs968sx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就国家治权而分,可分为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二者各有优缺点,为了调和二种相对立的国家体制,国父认为应该就事权性质而分,有全国一致性的归中央,有因地制宜的就划归地方,划归地方部分就是宪法的自治事项,原宪法分为省、直辖市、县(市),也就是地制度法的地方自治事项,如果地方政府是办理国家(中央)事项,就称为委办事项,

地方自制条例,是地方自治团体(公法人)所制订的,具地方性,与颁行全国法律、条例或通则当然不同,也就是说「自治条例不是国家法律」‧是地方自治事项的规范条文‧

如果用地方自治事项比喻成地方得[自主]治理事项的话,自治条例就是该地方行政区域内,该自治事项的法规范‧

自治条例除了是机关的行政依据外,也可以是司法审查的判准,(为广义的法律)

法律(普通法)是适用于全国; 自治条例仅适用于该行政局域,
两者具法律位阶关系,自治条例不能违反、抵触法律和宪法
两者规范事项各自保留:除授权或得制订准则部分外,应以法律规范的,不能用自治条例代替;应由自治条例规定的,也不能用法律规定,否则就越权或侵犯自治权‧
法律的权源自国家主权;自治条例的权源自地方自主治理--自治权‧

综上,自治条例不是法律,是地方自治的法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央集权国家,为考量对生活习俗、历史渊源、宗教等特殊区域,有些地区会划为[自治区],而地方分权国家也会对全国性的政策,制订全国通行的法律‧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说明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3 22:09 |
kenken816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下管见谨供考:

1.请问一下自治条例是法律吗??

# 自治条例不是法律

2.不是要立院通过总统公布才叫法律吗?

#法律应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中标法第4条,宪法37.63.72.170),自治条例不具二者要件。

3.如不是的话为何要叫条例?

#是「自治条例」,不是条例,不能把「自治」二字拿掉或分开。

又我们国家的法分三种→宪法、法律、命令(应该没别种了吧!)
自治条例是哪一种

#是地方政府就自治事项的法规,(在国家有法、律、通则和中央法规; 在地方有自治条例和法规命令)

4.其为何物?

#是中央与地方权限分配中的,地方(省、县 ;地制法则为直辖市、县、市、乡(镇、县辖市))立法并执行事项的法规。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说明


献花 x2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3 22:3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