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79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nkrabbi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求助] 解除权vs撤销权
Q下列关于解除权与撤销权之叙述,何者正确?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等待是一种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机会是不会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24 16:30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pinkrabbit 于 2009-06-24 16:30 发表的 解除权vs撤销权: 到引言文
Q下列关于解除权与撤销权之叙述,何者正确?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为 B、前者限于法律所规定;后者则包含约定与法定
  C、均属形成权 D、二者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答案是C,可以帮我做个比较吗?不太懂A、B在说什么??谢谢!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为
-->民法上的撤销有用于法律行为者,亦有用于非法律行为
    后者例如撤销禁治产之宣告撤销法人设立之许可撤销地上权
    所以答案是错的

B、前者(解除权)限于法律所规定;后者(撤销权)则包含约定与法定
-->得撤销之法律行为,法律均有明文规定,无明文规定得撤销者,不得任意或类推撤销之

     解除权则有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ex民法256)
     所以答案刚好相反


[ 此文章被大丽丝在2009-06-24 23:0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感恩惜福!
献花 x6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6-24 17:53 |
davidd408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权利依内容可分成『财产权』与『非财产权』。

权利依作用可分成,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等四大类。

其中形成权又可以分成:承认权、撤回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抵销权与选择权等七种。

这里提出的解除权与撤销权均包含在上述范围内,另有终止权可一并讨论。

先要知道三者间的差异,分类说明:

1. 撤销权:是针对『已生效』的『法律行为』,因权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确定不生效力』,因此撤销的对象是一个有效的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之后,法律行为视为自始无效,溯及确定不会发生效力,民法114条第一项请参考。

2. 解除权:是针对『已生效』之『契约』,因权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发生清算关系』,对于已生效的契约,履行到一半,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法律便赋予他方当事人一个解约权。他方当事人在解除契约以后,双方溯及发生清算,之前财产上的给付与对待给付要互相返还、回复原状,民法259条请参考。

3. 终止权:指对于『已经发生』之『契约』,因权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将来』丧失其效力之权利,并没有『溯及』,之前的有效,但以后的并不再发生效力,终止权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以往既存的法律关系的有效性,民法424条请参考。

有了上述的基本概念,则您的疑问应该有了说明。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6-25 11: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6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