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oo0525 於 2009-06-15 16:01 發表的 怨救貓推托 莽漢砸救護車-當事人:
【侯昌騰、李菁豪╱高雄報導】高市消防隊員昨晨去救貓,卻遭報案救貓的三名男子辱罵、拉扯,對方還砸毀救護車擋風玻璃,消防隊員報警求助,沒想到他們不但對警察嗆聲,還緊勒警員脖子,最後遭警方制伏,昨訊後依妨害公務和毀損罪嫌將三人送辦。
警方表示,家住高市旗津二路的男子郭宏威(三十歲),昨晨一時許聽到住家附近排水溝傳來貓受困的叫聲,遂打一一九報案。受理報案的高市消防局勤指中心隊員建議郭男可準備一些食物當誘餌,以便消防隊員救貓。
三人聯手勒警員
郭男不滿消防隊員叫他準備食物,當高市消防局旗津分隊楊姓隊員和陳姓隊員到場救貓時,他誤認兩名隊員就是跟他通電話的人員,竟把怒氣發在楊、陳身上,辱罵咆哮,「幹xx,我覺得你們剛才講電話的態度不好,你們給我滾,我不要你們來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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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小嚴 於 2009-06-15 19:35 發表的:
你要權衡他跟你的工作或前途是否有重大的影響 若有就忍 若沒有就告吧
畢竟工作前途為重 小蝦咪要鬥垮大金魚 既費時 又傷財
對方也不是什麼民代或政府官員的親屬,只是旗津地方的小混混,喝了幾杯酒就逞凶鬥狠,現在是還沒找民代,只是找一些相熟人士來說情
只是....來說的態度又很不友善,...
公訴的部份除了消防救護車外...派出所部分也有準備提告,當初也沒有去驗傷...所以,沒有民事部份的證據,我也不打算要錢,只要一個誠意,然後再給消防工作人員一個尊嚴,但是對方卻一直認為是我們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