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oo0525 于 2009-06-15 16:01 发表的 怨救猫推托 莽汉砸救护车-当事人:
【侯昌腾、李菁豪╱高雄报导】高市消防队员昨晨去救猫,却遭报案救猫的三名男子辱骂、拉扯,对方还砸毁救护车挡风玻璃,消防队员报警求助,没想到他们不但对警察呛声,还紧勒警员脖子,最后遭警方制伏,昨讯后依妨害公务和毁损罪嫌将三人送办。
警方表示,家住高市旗津二路的男子郭宏威(三十岁),昨晨一时许听到住家附近排水沟传来猫受困的叫声,遂打一一九报案。受理报案的高市消防局勤指中心队员建议郭男可准备一些食物当诱饵,以便消防队员救猫。
三人联手勒警员
郭男不满消防队员叫他准备食物,当高市消防局旗津分队杨姓队员和陈姓队员到场救猫时,他误认两名队员就是跟他通电话的人员,竟把怒气发在杨、陈身上,辱骂咆哮,「干xx,我觉得你们刚才讲电话的态度不好,你们给我滚,我不要你们来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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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小严 于 2009-06-15 19:35 发表的:
你要权衡他跟你的工作或前途是否有重大的影响 若有就忍 若没有就告吧
毕竟工作前途为重 小虾咪要斗垮大金鱼 既费时 又伤财
对方也不是什么民代或政府官员的亲属,只是旗津地方的小混混,喝了几杯酒就逞凶斗狠,现在是还没找民代,只是找一些相熟人士来说情
只是....来说的态度又很不友善,...
公诉的部份除了消防救护车外...派出所部分也有准备提告,当初也没有去验伤...所以,没有民事部份的证据,我也不打算要钱,只要一个诚意,然后再给消防工作人员一个尊严,但是对方却一直认为是我们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