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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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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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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请问...总统是行政机关吗...
如题...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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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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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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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想太多了~
总统是职位之职称,代表国家亦行使其统治权行为。
行政院长也是职位上的职称,为行政机关之首长。
总统行使其职权,都是以指示指令方式要求各机关(或研议)行使。
而行政机关的判别~来是要从法规上的定义去做解释。

以上来乱滴~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11:02 |
stephen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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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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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2-05-06 11:0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楼主你想太多了~
总统是职位之职称,代表国家亦行使其统治权行为。
行政院长也是职位上的职称,为行政机关之首长。
总统行使其职权,都是以指示指令方式要求各机关(或研议)行使。
而行政机关的判别~来是要从法规上的定义去做解释。

以上来乱滴~

回J大:总统是总统府的上级机关
  总统是总统府的上级机关,亦即「总统」是一个机关,「总统府」也是一个机关。这种上下隶属关系,不仅许多人不了解,即使有些学者、法官及公务员,也都不清楚。
  因为「总统」是一个机关,所以总统得以依照宪法规定,公布法律、发布命令。至于总统府的定位,系为总统行使宪法职权,承办幕僚作业的机关,其机关首长为秘书长,「总统府组织法」第9条规定:「总统府置秘书长一人,特任,承总统之命,综理总统府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

上开是网路上找到的资料,因小弟在补习班上课的时候依稀听过"总统不是行政机关"这句话,但写题目时始终没写到相关题目,而五院又是行政机关,又,总统下置"总统府"为行政机关,总统又是总统府的上级,小弟才会有这个疑问...

如果总统仅是个职称,那上述这段话是哪边出了错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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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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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对于大大你的说法~无法认同~
总统府是一机关没错~有其组织法规亦有其独立预算~
而总统乃其首长,并非亦是行政机关,总统虽代表国家,但其并非具行政机关所为意思表示之行政行为,纵其有意思表示也是代国家行驶于外交国际或统治方式之行为。
至于大大你所言,总统得以依照宪法规定,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这句话是宪法赋予其统治职权行使范围,亦是国家最高首长之权限(国家本为一机关运作,而总统亦是此机关之首长),也许小弟这样讲有误~目的是为了让大大你了解,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仅其职权范围,而其公布之法律具有拘束全国之人民,其因就如国家唯一机关运作,法律命令之公布由首长签署发布,而使人民遵从并知悉。
至于总统府的定位,系为总统行使宪法职权,承办幕僚作业的机关,其机关首长为秘书长,「总统府组织法」第9条规定:「总统府置秘书长一人,特任,承总统之命,综理总统府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
------>总统府是一机关当然无误,但是否为执行行政行为则有待商榷??宪法已明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行政院,如依大大你的见解,总统府之职权并不亚于行政院,然宪法明定有误吗??这正是五权宪制之精神~
行政机关有其该为之行政行为,正如独立机关或行政法人,并不可一概定义为行政机关~
所以小弟之前才说,行政机关的判别,应从法规上解释为妥。
以上小弟看法~还是乱乱说~

PS.总统是总统府的上级机关,亦即「总统」是一个机关,「总统府」也是一个机关。这种上下隶属关系,不仅许多人不了解,即使有些学者、法官及公务员,也都不清楚。
----->这一句话,小弟老百姓也不了解,上下隶属不限于机关之间,机关内部职位亦有此隶属。
大大既然对总统为一机关有如此见解及确信,就如大大所言~
另大大如认为总统是一行政机关,那宪法应该也要修成君主立宪,把行政院当纳入总统府内部单位,五权宪制改总统集权一身。
这也不错~   两岸统一指日可待~   开玩笑滴~表情
不要介意~   小弟比较喜欢乱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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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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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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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13:33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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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是宪法机关

至于这里说的机关的意思,是宪法学上的定义,可以参考宪法学相关书籍,至于是否跟行政机关的定义相同,大概不会特别加以争论,因为实务上是以总统府当作诉讼上的行政机关,只有发生宪法层次的争讼时(比如宪法法庭弹劾总统),宪法机关的意义才会显示出来。(个人以为这个机关的定义跟可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机关定义并不完全相同)

总统可能不是狭义的行政机关而是宪法机关(就像监察院应该是监察机关、立法院是立法机关一样)可以参照宪法第53条规定以及以下相关总统规定!

另外如以总统府为诉讼上的当事人时,代表人应该是总统府秘书长而不是总统,虽然组织法并没有清楚规定但在处务规程里有规定总统府首长是秘书长(小的猜想之所以这样设计的原因大概是当初制定宪法的时候总统比较偏向虚位元首制,内阁制的属性强一些,所以一直希望总统不要沦入政事争议中而有超然地位所以把总统府设计成总统外的幕僚机关,类似现在的国安会,尔后虽然宪法已经修改总统的权力有所变更,但这方面的设计还是援用下来了)。

另外总统应该是中华民国的代表人!
中华民国总统府组织法

第 9 条   总统府置秘书长一人,特任,承总统之命,综理总统府事务,并指挥、监
督所属职员。
中华民国总统府处务规程
第 5 条 秘书长为本府首长,综理府内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副秘书长襄
助秘书长处理事务,其他各级主管人员各就其主管事务,指挥、监督所属
职员办理之。

以上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3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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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学~ 楼主跟L大你们太强了~   这没接触~
小弟是老百姓~只是合大众性质 呵呵~~ 如男人喜欢看的(一本)书 呵呵~
听说~今天月亮特圆特亮~~ 小弟去散步&看月亮看能不能变狼人@@" 呵呵~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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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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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22:08 |
leos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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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总统是否为机关 再宪法的母法里并没有文字叙述 可以协请大法官释宪 不过要委由授权或有争议之主体才能申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1 11:22 |
original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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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是一个机关 +1

以前在上课时 老师有提到!!!


不再靠家人 不再被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6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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