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0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保險][台灣] 二代健保 單身高薪最傷荷包
二代健保將上路!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二代健保方案,預計民國一○一年實施。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未來健保費率不再用「投保薪資」計算,改以「家戶總所得」為基準,約五到六成民眾的保費會調降或不變,近半民眾保費將調升,高所得且單身者保費確定會提高。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二代健保可改善現行制度缺失及財務缺口,更能建構以公平、效率、品質為導向的健保制度及醫療服務。他要求衛生署,要與立法院各黨團及相關團體充分溝通,希望本會期完成修法,以利二代健保順利銜接。

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作為保費計算基礎,讓保費負擔重新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未來費率不只比今年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09 10:20 |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先進國家本來就是單薪高收入者必須多負擔保費,二代健保目的之一,就是鼓勵高所得民眾盡量組成家庭、生子育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09 10:20 |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全世界都是單身者必須多繳保費,如果單身者不多繳,難不成要老年人或是有家累負擔的人多繳?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09 10:21 |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先進國家目前都朝向「單身者多負擔」課徵原則,因為結婚以後,就需照顧家庭、小孩。二代健保就是鼓勵家庭概念,因為台灣現在危機就是「家庭快要沒有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09 10:22 |
kyo20168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建議在考慮先進國家的許多優點時
請多比較 我國亂花錢的政府支出   與真正 用在刀口上建設的國家相比
這樣你就會正清楚 台灣有更多需要努力的空間
例如國立大學行政法人化.... 這樣應該會省蠻多的
還有很多可以不必亂花錢的地方 多到講不完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2 22:27 |
kyo20168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8/23ryi.html
這個例子   冰山一角
台灣要吸人民的血前   請先不要浪費之前的血吧

整體福利制度做的好 還怕人民不願生

官員們似乎沒耳聞過北風和太陽的比賽...XD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3 09: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9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