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super780于2007-02-28 17:19发表的 为何一般社会普遍不相信司法:
台湾司法承袭旧国民党时代司法 落伍的司法考绩绩效 以和解作绩效 司法官一人独大自由心证 反观邻国新加坡陪审团制 岂容法官一人独大.自由心证冤判冤狱层出不穷.台湾司法制度落后 司法考试只要会读书即可出任司法官员 一生平步青云待遇优渥 却无严格道德规范.以致司法官员弊端丛生.要知道司法官员深熟法律.知法犯法.跟本很难查获
一般百姓涉及刑法如果理由充足据理力争法官皆以"有罪推论"草率判决一眛要求两造和解.以致含冤莫白.还要屈于司法官员淫威以刑法法条"犯后态度良好(据理力争即是犯后态度不佳)"最后依"犯后态度"法条压迫下才有可能轻判.为何一般社会普遍不相信司法 由此可想而知了
我觉得是人的因素,而非司法的因素﹗
大大的看法当然有你自己的看法,没有一定的对错﹗
1.譬如陪审团制,我以前一位国际公法的老师,他提到,陪审团制一定好吗﹖(那老师是留美的博士)现在美国都在检讨他们的陪审团制度了﹗当然要在这详细说明太冗长了﹗
2.司法官一人独大﹖现在都采合议制,法官无法一人独大啦﹗除非刑事的简易程序,这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3.若单已涉及刑法来谈﹗大部分的法官仍是无罪推定啦﹗(我说大部分是指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官,这也就是我前面说的,是人的因素非法律因素)
4.以前我上郑逸哲老师的刑诉时,他说了一个问题蛮有趣的﹗他说法律规定是无罪推定,但是,检察官若都无罪推定,就不要去调查案子了,因为都无罪推定嘛~所以其实无罪推定是讲给法官听的﹗检察官应该是有罪推定,然后去调查搜集证据来支持他的心证,然后才决定起诉不起诉﹗
4.陪审团制系属海洋法系的制度,而大陆法系没用这套﹗大陆法系在法学上最严谨的国家,应该是德国跟日本,他们也没陪审制度,一样运作的很好﹗所以这应该是综观各国的国土民情来决定﹗没有一定的好坏,我觉得还是回到人的方面﹗
5.小小的故事来说一下民众的想法不同﹗(忘了是在哪本书看到的),在德国﹗若一个人逃漏税被抓,去找律师,律师一定先问,你逃漏了多少,我来帮你看看可否补完税后不要被另外处罚﹗而在台湾,却认为,我找律师,律师就要完全帮我解决,包含不用补税以及不会被处罚﹗(可是注意,逃漏税本身已经违法了,所以有点像是叫律师帮他,让他违法又不用被处罚))我也是台湾人,看到这个故事,还真脸红了一下﹗
其实每套制度都有他的发源跟演进,没有一定对错﹗就连宪法的总统制好还是内阁制好,也都是不一定﹗说总统制好,可是全世界实行总统制而被肯定是成功的只有美国,绝大多数还是内阁制~可是你说总统制一定不好,所以只有美国成功,那又未必﹗所以还是要看各国自己的国土民情风俗习惯来决定﹗
所以在台湾,司法(或是说法律)不被相信,我觉得是人的问题而非全然是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