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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65
2009-04-20 14:2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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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肉掉了」!沒想到爸爸會將女兒丟進熱鍋,媽媽抱著女兒飛奔到派出所,這是什麼父親啊???? 想到都覺得不忍...他怎麼可以這麼做???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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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saibba
2009-04-20 18:33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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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有看到這新聞..忍不住的感傷一下
在救治時醫生護士都忍不住淚流.. ps.那男子真是喪心病狂了..應該精神上有病..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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琬
2009-04-20 23:35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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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仕相居 於 2009-04-20 21:52 發表的 : 我早上7點就趕著去上課 晚上回家6點半先吃個飯後(大概7點),或7點半到家,就先去梳洗~醬全家衣物才能一起洗而當晚吊起來晾 若晚上要打工,回到家都大概10點半或11點半了~家裡沒裝有線電視台 假日......當然要補眠,中午......我在上數位休閒一下下午就要上班了,要準備 而星期日.......我打12小時的工 早起就要準備出門了 至於報紙.......3餐都不想花錢了(吃便利商店報廢),何況是去買.......買了也要有空閒看 一天(若要上學)來回交通費要70元,這個月我把一些薪水存郵局後,只剩1900生活費....... 不過 其實是今天剛好早上有事要忙沒看到新聞啦~ 通常還是會瞄到一點的 但今天連一個新聞都沒瞄到.......不對,晚上有瞄到一個4x歲女老師和21歲男學生3度性關係,她老公回來抓包,便告了學生 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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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ao
2009-04-21 00:25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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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4-20 23:35 發表的 : 說真的報紙跟家裡的第四台,我也很少在看的 節目蠻無聊,報紙很多也都寫錯..亂寫一通 除了記載發生過的事實,其他只會愈看愈氣而已! 琬妹最乖囉,這麼忙碌的生活可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喔! 三餐也是很重要的,不要隨便吃喔,對身體不好! 另外妳說那個的新聞,我國刑法關於通姦除罪化的部分已經吵了好幾年了 事實上這條法條的確保護不了善良風俗跟家庭和諧的部分,家庭和諧的破壞, 早在夫或妻一方變心之後就已經發生了,即使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 也挽回不了什麼..SO也許再過幾年真的會除罪化吧!另外一提除了性器官之接合外 其他口X、肛X等行為都不算入通姦的行為..所以這法條蠻無聊的 例如:美國柯林頓先生與陸溫斯基小姐的口X行為非屬通姦罪。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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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goodme
2009-04-21 15:22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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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新聞巳經過世了,為小妹妹不平,父母雙方都有錯,
父親也由涉嫌殺人變成了殺人罪,加一些有的沒有的罪, 最高可以判死刑了,也許是老天有眼,讓小妹妹安詳離去 讓這人魔可以更接近死刑了,這時突然感覺有死刑真好, 希望法官可別饒了這個人魔。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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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s7
2009-04-23 15:48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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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庭因為想要小孩而去求神拜佛, 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有一個自己的親生小孩...
有些家庭卻覺得小孩是一種累贅, 完全不關心小孩, 甚至心情不好的時候, 還會打小孩出氣... 我覺得上天的安排有時候很奇怪, 愛護小孩的,像要小孩的卻偏偏沒有小孩, 那些不想要小孩的, 卻偏偏讓他們擁有一堆小孩... 有時候想想,真的有點不公平...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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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ekid
2009-04-24 07:28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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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吧!沒有比這更好的方法,
來為黃小妹(西瓜皮)主持公道的, 看到我姪子摔倒破皮, 我就心很痛了, 一般父母都會讓小孩遠離滾燙的熱鍋或火原, 更別提把幾個月大的嬰兒丟到滾燙鍋子, 這真的是我一輩子想不到的殘酷, 不要跟我說牠後不後悔了, 有些事後悔是於事無補的! 每次看到這個新聞,我就忍不住掉下眼淚, 真的很想狠狠揍那畜牲父親幾拳, 跟他說這是為那來不及開始學丫丫兒語, 來不及站穩腳步,來不及過它一歲生日,來不及上幼稚園 ...的十月大女兒而打的, 希望西瓜皮在天國永遠快樂!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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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塵
2009-04-24 15:39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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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感到萬分的難過
外面不能發洩 回到家打孩子出氣.... 這些人 真的是非人哉.. 要生又要殺 乾脆想清楚不要生就好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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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
2009-04-25 01:33 |
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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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只能說還好兇手不在我面前...
不然我一定拿西瓜刀砍了他 他怎麼不乾脆自己跳進去煮了自己算了...留在世上浪費糧食製造二氧化碳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