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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n
2006-04-06 11:44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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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想要領養嗎?
可以到內政部各區兒童之家登記辦理 需身分證 需戶籍謄本 健康檢查證明書、去年綜合所得稅證明、最高學歷證明、領養計畫書、不動產證明(房屋土地所有權狀),以上所檢附之書證均以影本為之 可先上網下載表單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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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_pop
2006-04-09 18:08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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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小孩是指要領養或收養
收養在法律上有特殊意義 就是所謂養父子之儗制血親關係,收養後,在法律上如同親生父子關係,有繼承.扶養義務,監護權等等 程序上須簽收養子女之書面,併經法院認可, 領養如果沒有辦收養,應只是幫幫窮苦無依的小孩,經濟上資助他,法律上應該只有監護人之地位 還不算養自己的小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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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2011
2008-06-11 18:03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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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聿嵐
你所指的扶養小孩, 是指領養一個小孩, 成為在法律上的父母嗎?如果是這樣,可以上網查詢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 裡面有些資訊可以提供你參考, 或者可以求助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02)2550-5959#6。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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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ny
2008-06-12 00:18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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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小孩or收養小孩 有什麼限制嗎?---有. 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必須差二十歲以上. 其它就是近親不得收養. 請參民法第1073條之一規定「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直系血親。--如親父母子女及祖父母子女間 ‧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如繼祖父母間與繼子女間不得為之. 但繼父母得收養配偶的小孩. ‧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當者。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親等較近者不宜. 已經是屬遠親則有可能. 此類要依實際案例再作說明. 可以個人 去收養小孩嗎?---可以. 但是當你向法院聲請收養時. 法院必須為小孩的最佳利益做考量作決定. 而你收養後提供的單親環境. 自身經濟能力等都會被考量. 你可能要說明小孩被收養. 比她之前的環境要好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