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附合與混合的區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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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jimmy0123
2010-04-10 22:39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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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附合與混合的區別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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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10-04-11 08:36
1樓
  
附合是兩物合在一起後,分開若成本太高.如油漆在車上(動和動),所以法律規定所有權劃為一個,另一個就準用不當得利
混合是兩物混在一起,可以分開的,但是誰是誰的分不清楚.例如,甲將乙的銅錢,放在甲的銅錢中,一堆錢,分得出誰的嗎?(原物已分不清了.)
引申問題:
1支票存款,銀行因偽支票而支付,損失算誰的?
2活期存款,銀行因為偽提款單而支付,損失算誰的?
3甲交乙1萬元鈔票保管,乙過了10天,甲要求卻不還,告乙侵占有理?
4同上,1萬元有用信封包著,告乙侵占有理?
5甲偷乙的輪胎裝在丙的車上,輪胎所有權歸誰?
6甲偷乙的磚,貼在丙的屋內,磁磚所有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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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0-04-11 09:06
2樓
  
小的也有問題,也請大大開釋:
1.在他人土地下葬,墳墓跟土地有無附合或混合的適用?
  棺木有無附合或混合的適用?
  屍體有無附合或混合的適用?

謝謝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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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10-04-11 10:19
3樓
  
古代:沒用水泥,則根本沒有附合混合(剛埋不久)
若久了,肉水入泥(附合)
骨則不算附合混合
....
現在,水泥全封住,則附合.(要破壞才能還土地)
....
只是此時,地主要這個物嗎?有權處理物(不會被告毀損,但被不當得利一付人骨10萬元(醫學院))
....
但若水泥封,但不完全,則棺木(和土地可分)也不傷棺本,則此部分可不算地主的,地主只能要求767.且不能動手去毀損.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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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春之柏
2010-04-11 10:22
4樓
  
若是剛好老樹其 表情 根入棺,根骨不分,肉已入樹,棺木成土,則附合了.歸地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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