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79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黑暗正義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討海人討海人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鮮花 x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轉帖]評估經血量 避免貧血不孕
評估經血量
避免貧血不孕 2005年01月20日 轉載自蘋果日報新聞網


--------------------------------------------------------------------------------

經血過多是造成婦女貧血的最重要原因,然而經血過少也有可能造成日後不孕。對於多數女生而言,要判斷月經量是否正常,實在有點困難,林口長庚醫院婦產部李奇龍醫師建議,可根據衛生棉的使用狀況,以積分法來計算經血量,客觀判定自己是否有經血過多或過少的症狀。
報導╱陳宛 攝影╱施偉平




婦女正常的月經是每月來一次,每次來的時間是3到5天,而且沒有超過10元銅板的血塊為正常量。月經周期雖以每月來潮一次為原則,但25天至40天一次的月經都算正常。有些女生月經來潮時出血頗為規則,但是周期的間隔可能是20天就來一次,這種情況稱為月經過頻,這也是造成貧血的原因之一。有的女生月經次數相當少,每40至50天來一次,這種稱為月經過稀症。
正常女生的月經總出血量約為35至80cc,若月經周期超過7天、或經血超過80cc者,都是經血過量。然而,假如用是否超過7天或經血量是否超過80cc來計算,會讓相當多的女生無所適從,因為有些人的月經來潮時間雖長,但最後幾天的經血相當少,僅是咖啡色的分泌物,這並不算是月經過多症;也有些人月經周期只有3至4天,但經血卻像開水龍頭般大量,如果純粹按照天數來定義是正常的,但實際卻已達經血過量。


發生的原因
經血量過多發生的原因可能是子宮肌瘤、子宮收縮不良、子宮內膜病變或癌細胞破壞血管等,另外懷孕期的不正常出血或流產也會造成突然間的經血量過多。以下介紹一種比較客觀的經血測量方法,是利用計分來推算經血是否適量。


計算方法
衛生棉使用量
在月經來潮時,將使用的衛生棉數量乘以經量積分,再加上血塊發生的多寡總和,就是總經量的分數。一般2至3小時更換一次衛生棉,最長不超過4小時,學會這樣客觀的評比,女生可在月經周期裡自行計算月經量。
建議可將一般衛生棉吸收層以類似九宮格的方式分割,方便檢查計算。


結果
100分以上 有經血過多的現象,必須到婦產科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80至99分 加強攝取鐵質食物,避免貧血。
60至79分 應自我警覺,盡量增加鐵質攝取。
20至59分 經血量在正常範圍。
20分以下 經血過少,應至婦產科
檢查卵巢功能是否正常。




舉例
某人本次生理期一共使用衛生棉24塊,4塊是中央地區有浸潤,16塊是四分之一浸潤,4塊為完全浸潤,其中兩片有大於10元硬幣的血塊。


推算計分
中央地區浸潤4塊:4×1分=4分
四分之一浸潤16塊:16×5分=80分
完全浸潤4塊:4×20分=80分
兩片大於10元硬幣:2×5分=10分
總合174分,表示經血量超過80cc,應該接受進一步治療。


不適症狀
體力差疲倦感
以下是經血過多容易出現的症狀,平常注意是否常發生,配合經血量的計算,早發現經血過多症早治療。

   
常常感到疲倦、抵抗力低、食量雖大體力卻不好。  
   
 
容易有濕疹、黴菌感染或傳染性滴蟲,平常應注意保持陰部清潔衛生,可使用專業清潔用品加強護理。  

 
發生缺鐵性的貧血症狀如頭暈;因血紅素不足、細胞攜氧能力欠佳,則也容易發生高山症。  
   
   
由於血液量流失,無法維持身體正常的滲透壓力,造成細胞的水分跑到組織間隙中而產生水腫。  



注意
一般經血過少,較不會產生不適症狀,不過,若月經來時會劇烈疼痛,則要請醫師檢查是否為經血逆流導致的經血量過少,若計畫懷孕的婦女,月經過少則應進一步治療,以免受精卵胚胎不易著床。

 
   
林口長庚醫院婦產部
主治醫師李奇龍  

醫師叮嚀
檢查子宮腔
有些女生因經期的問題難於啟齒,其實,這和其他病症看醫生一樣,當發現身體有毛病,必須諮詢醫生,才可檢查並治癒。若經量過多產生貧血,可透過驗血檢查血紅素濃度,作為診斷的參考,另外可進一步做子宮鏡檢查,確診是否為子宮病變所引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20 11: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53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