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2-09-07 13:01 发表的 :
以前,戒严时期是说是因为"国家安全".
后来(解严后),是说"为了飞安"...
到底是航空人员自己乱说? 还是真有规定...? 我也不清楚.
PS: 我记得以前飞机飞在美国上空,好像也不行拍照,那时还不是"数位相机",
非"电子装置",无"干扰飞行"的问题.
我找到资料了
中华民国民用航空法
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国内线自关舱门起至开舱门止,全程禁用行动电话及电子仪器用品,航空器使用人临时特许者除外。
禁用电子仪器例举:
1.个人无线电收发报机,如WALKY-TALKY
2.各波段行动电话(GSM900/GSM1800)
3.各类遥控发射器
4.个人视听用品,如CD/VCD/DVD/MP3/TV/收音机…等
5.摄影装备,如数位相机/摄影机/录放影机
6.电子游乐器
7.电脑/手提电脑/PDA及电脑周边设备
8.其他具无线电发报类电子用品
国际线自关舱门起至10000尺以下,及10000尺以下至开舱门止,全程禁用行动电话及电子仪器用品,航空器使用人临时特许者除外。
10000尺以上可有条件使用之电子仪器:
1.收音机
2.电子游乐器
3.电脑/手提电脑及电脑周边设备
4.摄影装备
5.个人影音设备(VCD/CD/DVD/MP3…等)
我是坐国际线的
所以拍云的部分是OK的
拍夜景的部分是不行的 >< ( 对不起我错了 ~
长智慧了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