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0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客行政高普考 明年加考语文专科
客行政高普考 明年加考语文专科
【原文转自:客家电视台 / 廖期铮 徐志维】 更新日期: 2012/5/3 下午 06:46:23
已经举办第3年的高普考客家行政类科,明年应考科目将首度改变,考选部初步确定将加入客家语文等专业科目,至于客语口试是否加入高普考,考选部表示,由于关系到考试方式的标准化作业,仍须研拟相关配套,也因此明年并不会一并实施。

为了评估高普考,加考客语口试的可行性,考选部邀集了包括彭钦清、罗肇锦、黄永达等数十位国内重量级的客家学者,以及各县市客家事务主责单位进行探讨,经过3个半小时的会议,考选部认为,口试涉及层面较为复杂,需要时间研议,初步决定,先以客家语文的笔试作为过渡措施。

考试院考选部部长 董保城:「客语的口试是非常专业的,(主考官)都要训练的,这一块与会的学者大家都知道,应该要采渐进的,不能够一下一步到位,或甚至变成门槛。」

口试制度无法一次到位,让与会学者担忧,未来考取考生客语能力恐怕不如预期,公部门服务客家乡亲的美意也将打折。

台科大客家语言文化教授 黄永达:「你这样的人才应该要有怎样的资格,怎样的水准,你要考得出来,本来就应该这样做。」

尽管考选部的决定,无法符合学界的期待,但站在第一线用人机关的立场,地方政府对于高普考,客家行政类科的首次改变,倒是乐观其成。

宜兰县客家事务科科长 彭苗芳:「考试考到分发进来的人,他会说(客语)有客语能力,这样对业务的推动,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针对现行客家行政类科的考试科目,考选部最快将在7月进行全面性的检讨,并将加考的专业科目定案,明年的高普考以及地方特考就会实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3 20:19 |
int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样可能就先刷1/5的人下来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4 07:33 |
soph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止,刷下4/5比较有可能(甚至比例更高),"客家语言(文)概论"如果他考到语音学的部份,大概只有客研所的可以应考,客家人会讲客家话但是那些鬼音标谁看的懂?更何况是非客家人?除非它考的像客语认证一样的选择题,大家还有机会,考四题申论题,那真的只有研究生可以写的出来.



http://www.ly.gov.tw/pda/information/legnewsView.action?id=10402&lgno=00015&stage=8&source=achievement&isRelated=N

一、宜臻问政动态(2012/04/27-2012/05/03)
质询

苗栗/客家
1.国家发展委员会应纳入「文化与族群发展政策」,并明订原民会与客委会主委为其当然委员
行政院研考会于3/26-3/27访问1千多位民众所做的「行政院施政重点项目满意度」调查中对于「目前整个行政团队在促进族群和谐的表现」不满意高达23.9﹪,而2012马总统黄金十年政见中也提出「确保族群和谐」,然国发会组织法并没有把促进族群和谐与共荣、尊重多元文化纳入职掌,宜臻要求「族群发展」纳入规划国家发展蓝图的国家发展委员会。

2.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加考客语口语
5/1日考选部因应宜臻之质询,召开「研商公务人员高普考试及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
人员考试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加考客语口试可行性会议」,与会一致认为加考客语有其必要性,最后主席董部长做出结论表示将于今年7月召开专案小组会议进行「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应试专业科目检讨与调整以纳入「客家语言(文)概论」一科,该科初期以笔试为主,俟客语检测标准化完备后再考口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07 07: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0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