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l651029
|
分享:
▲
▼
您没详细描述当时情形,所以无法判定是令严有错亦或是对方女驾驶之错. 为何有此说法,76岁之人晚上(约莫夜间几时),事故地点发生何处,当时现场状况为何? 您皆未叙明,您所描述皆是令严单纯事故后的伤害情形,您到这边寻求意见,更应把事实描述清楚,否则可能板上许多先进亦无法针对问题给您适合的建议
依我刻板对台湾老人家的印象,多半对交通规则无法律上概念,多停留在车撞人就是不对的认知,这在现在相对进步的交通法庭而言,这恐是不利于路人,盖因就法论法而言,违反交通法规和肇事并无一定程度的关连性,举例而言,如果 我在公路速限70KM上违规开到90KM/HR,对于突然夜间闯入快车道之路人迎面撞击,路人死亡,您会觉得我有责任吗? (这各部份学者说法各有不同,有认为要遵守交通规则者始得主张,有认为无照驾驶非等同不安全驾驶不能同论,实务多采须遵守交通规则始得主张) 依照我所知道的相关法学知识,我可能可以主张信赖原则,开车些微超速并不足以判定会肇事亦有可能发生车祸而与其他车辆擦撞,有事故但不一定会伤亡,在现在的法学观念中,可能还在社会所容许的交通意外风险.但路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路快车道,路人的不遵守交通法规,却足以使他发生死亡结果,而路人自己创造他人伤亡风险,更可能需要担负汽车驾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 您还是得就事实详为描述,
不入流的看法,你参考,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谘询
[ 此文章被shl651029在2012-01-11 09:50重新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