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6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abearo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8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勵志] [轉貼]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
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

回頭,搜尋所謂「生涯規劃」的痕跡,我在每一個生命轉彎的地方,在時光流逝中匆匆,都看見一本書。

我在打開那本書的時候,無意間發現扉頁中抖落的地圖。

一張隱形的地圖。只有我用幻想的眼睛看得見的地圖。地圖上描繪著用想像力當柏油鋪成的道路。那些路隨著時間化成實相,交給我的足跡,一步一腳印,我走時有時千辛萬苦,有時以為自己迷了路,有時覺得自己離了「正道」很遠。

但都不是冤枉路。

因生命中並無冤枉路。如果,心,並不想喊冤。

我看了朱天心的《北一女三年記》後,燃燒起一種雄心壯志,我想,唸一個高中如果就可以寫一本書,如果三年生活值得用雕欄玉砌的文字來描述,那一定是個值得唸的學校。

幻想我用憲兵般昂揚的步履踏進瓊樓玉宇般的第一學府,然後到荷花池邊談戀愛,一起數荷葉上掉落的露珠,幻想自己是纖弱優雅的少女,有人在黃昏日落時吟誦著我的名字。

想起從前的幻想,雞皮疙瘩掉了滿地。

牯嶺街的破落宿舍和群體生活首先擊碎了我的幻想花瓶,當時嚴苛的校規、競爭的壓力和教官像掃帚一樣,隨著把我的碎玻璃掃進垃圾筒裡。

想想當初確有很多「生命中不能忍受的情事」,當我看了楊照的《迷路的詩》,看他寫高中生活也寫成一本書,被我封鎖已久的過往又血脈活絡了起來。

我怕憶舊,因為我以為,會說當年勇的人一定老了。

我怕的是老。怕白頭宮女在、閒話說玄宗,總有一種花落葉凋的淒涼。

怕的或者不是老,是淒涼。

《迷路的詩》中,楊照說他們建中校刊社學生曾模仿莊子的筆調寫了一篇短文,把「北一女的新書包沒水準」藏在文章裡,引發校史上空前絕後的校刊回收事件。

我覺得很好笑,因為我也看過那篇文章,因為那年我背的就是那個空前絕後被嘲笑為沒水準的新書包。

哈哈,因為我也覺得很沒水準。而且覺得寫文章罵我們書包的人真有水準。

我的北一女三年記寫不成一本書,當時呆頭呆腦的我,根本不是叱風雲的學生,我要適應的問題多如麻:

英文老師在課堂上講解全用英文,百分之九十的時間我都在鴨子聽雷。上高中前我根本沒使用過英文字典,你相信嗎?我只是能「看」英文,對於講和聽,一竅不通,簡直是聾子。後來鼓起勇氣問同學:「你們沒有英文聽力方面的問題嗎?」「怎麼會?」我的同學說:「老師講得那麼慢……」

數學課,比鴨子聽雷還慘。我根本像隻天生就盲眼的地鼠,在潮濕的沼澤中載浮載沈的爬行。老師問懂不懂啊?我只能呆呆看著前後左右的同學在猛點頭。

要學習完全照料自己,自己洗衣、覓食,在宿舍裡一被八十二歲的女舍監看不順眼,就會被罵得狗血淋頭,還好她鄉音甚重,搞不清楚她在罵什麼。

我們被統稱為「外地生」。這個名詞本身並沒有特別意義,不過,同學講什麼你聽不懂會被視為理所當然。因為你比別人土。我在高一時,我第一次知道有「空中英語教室」和ICRT電台,我很驚訝為什麼同學們會唱英文歌。

就連拿手的國文課,也上得很難過,國文老師老是語帶譏笑的認為本省籍同學發音不標準、文章寫得不好、家教一定不如外省籍同學得天獨厚。她總不叫我的名字,只叫號碼,彷彿我是囚犯,書背不出來就罰站。體育課是絕對頭痛時間,留著一頭斑白直長髮的體育老師天天說,哪個項目不及格就別想畢業。

根本沒有娛樂,沒有時間也沒有錢娛樂。有一種最無聊的娛樂叫「排字」,就是國慶日或重大節慶時全部同學奉命當人牆,旗子一揮就把手上的色板換顏色,排蔣公、國父遺相啦、雙十號誌啦。在總統府門口的我們,一到國慶特別忙,我記得有一年還戴著綠帽子(綠色的傘帽)到總統府前排圖形,一站站三個小時,昏的昏,倒的倒,元旦還要參加清晨的升旗典禮,「蔣總統出來了!」人群興奮的大叫。那是蔣經國最後一次的元旦升旗講述。說了什麼,我忘了,但那時群眾彷彿沸騰著一種情緒:你若還能出來說話,我們的國家就有救了。

不適應的隨著時間推移,全適應了,但一種寄人籬下的蒼涼很難拭去,只是隨著成長的軌跡變淡了。

畢業很多年後遇到同是「外地生」的朋友,說起當時經歷。老實說,想來還是很苦。「教我再重來一次,打死我算了,」朋友說,我會心的笑了。「可是也學到了不少東西,對不對?」

對。這樣的北一女三年,給我一些獨特的經驗。

使我比同年齡的一般女孩懂得靠自己克服困難。

獨立,變成理所當然應該具備的生活能力。

量入為出,絕不寅吃卯糧。

我會告訴自己說,新環境,一下子妳就會適應。

了解生命中有許多瑣碎情事要處理,除了讀書;與「生活低能症」絕緣。

明白成功是最好的報復。只叫我號碼認為本省人語文能力不佳的國文老師,現在,如果還記得我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承認她這樣對待過我?我知道,當別人看不起你時,「賭爛」是中了計的下下策。由於我的「不服輸」,她也成為一個給我隱形地圖的人——她用的是激將法吧?但無論如何,使我往前走。

這位國文老師兼任當時的班導。那年,美麗島事件發生了。她對我們曉以大義之後,在作文課要我們就此事件發表觀感。

還是戒嚴時期,作文課題目常是愛國八股,令人煩厭。

我決定寫點不一樣的。我記得我寫的大概是如下的意思:如果蔣公對日本人都可以「以德報怨」,為什麼對自己人要這麼嚴苛呢?只不過是上街遊行,民主政治就應該包容異己……

老師用紅筆把我的作文全篇打叉,寫了大大的零分。馬上打電話給我爸爸,請他到學校來,跟他說,他女兒思想有問題,而且不合群。

我爸走後,她叫我進辦公室,對我說:「給妳零分算對妳客氣,我沒把妳的作文交給警備總部,妳應該感激我!」

我一直很感激我爸採取的態度。他對我的那篇作文,一句話也沒說。當然也沒有照老師的話指責我。他把他到學校的事當作完全沒發生過。

升高二時我感覺自己開始在談戀愛,現在想想,其實離戀愛很遠。如果戀愛應該是一碗雞湯,當時的戀愛感覺,不過是加了一點點味素的清水。

在暑期活動時,我認識了一個建中校刊社的。他第一次寫「情書」給我時,我一連三天都像躁鬱症患者。翻遍陸小曼與徐志摩的情書,慎重的回了信,然後我就感覺,我終於有男朋友了。男朋友這三個字,對於「民智未開」的我來說,簡直是終身大事。

我們很少見面,他一、兩個月才會打電話到牯嶺街宿舍給我。每次見面他總是一副狂狷少年的樣子,告訴我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尼采如是說、叔本華如是說、佛洛依德、柏拉圖如是說,希臘古巴如何,惠特曼如何。

以上這些人是誰,我那時根本從沒聽過。我對他的博學簡直崇拜得五體投地,後來發憤啃書的熱烈情況,只能以「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形容之。

他對我影響深遠,雖然他不是故意的。只因我到底有一口氣在,不願被他看成小白癡。

我記得有一次他興致勃勃的拿了一本建中青年來給我「拜讀」,上頭有一篇他的萬言小說,一篇愛情小說。他說是他自己的親身經歷,在重考高中時,和「女朋友」愛得如火如荼。

女朋友?那我,又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沒問出口,只是優雅一笑,一背過臉,感覺中已「肝腸寸斷」了一萬次。

我躺在搖搖晃晃的鐵板床上層,藉著微弱的燈光看完他的小說,不只看一遍……基於自尊,我認為那篇小說爛透了,有什麼難?我也會寫。我含著滿眶的眼淚很爭氣的對自己說。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當我開始寫第一篇小說時,我全無新手上路的羞澀徬徨。

像小小的火星點燃一整片雜草茂密的莽原;藏在心靈某處未開發的荒原被火光照亮。火光滅後灰燼殘留,正是播撒種子的沃土。

升高三時他拿了一本《丹諾自傳》給我,對我說,有為者亦若是。但他並沒有告訴我,英美法系跟大陸法系是不一樣的,在我們沒有陪審團的法庭中,律師能為當事人多講幾句話就該偷笑,哪有可能以淘淘不絕的口水翻雲覆雨?

我因《丹諾自傳》,跟他約台大法律系見。我們共同的第一志願。從此,不到放榜不見面,他說。他高三下學期因曠課太多辦了退學,在家中自修。放榜後我在另一所國立大學的法律系上看到他的名字。他說他已心滿意足。上大學後我們更沒有聯絡,我忙著當新鮮人,迎接「苦盡甘來」的生活,好逑者處處都是。我懷疑我根本沒談過真正的戀愛,和他。他把所有的信還給我。

聽說他大學只唸了一學期,因為每天只打麻將不上課,被學校勒令退學,當兵去了。三年,杳無訊息。在我的記憶裡幾乎已不再現身。

一個人的歷史中,若有一個沒有什麼血淚交集,卻改變了你一生道路的朋友,總是幸福的。有時我會懷疑,這樣的人,是上天指派來送給你隱形地圖的天使。或者,有些天使藏在書中。有些天使,有時也會惡作劇,給你一個錯的指示,但卻是必經之路。

他看過我的小說嗎?有時我會在想像的棋盤裡做著各種假設。

他快樂嗎?

還以狂狷自許嗎?到底曾經愛戀過我嗎?

有白頭髮了嗎?還在看些什麼書?他結婚了吧?有孩子了吧?他,還活著吧?在我們有限的人生中,是否還能相見呢?

他會看到這篇文章嗎?

有什麼難?我也會寫——他會這樣說嗎?

答案並不重要。

有沒有愛過也不重要。

凡走過的都不是冤枉路,如果我仍能微笑。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11:0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71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