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4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en855067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科技】没想到键盘的电磁波是最高的?
键盘电磁波  
 
没想到键盘的辐射量最高,据医学报告指出每天使用电脑4-6小时,三年后得到癌症的机率比正常人多26﹪;中午睡觉时要记得关电脑,你是否常觉得头重重的或记忆力衰退呢?趴着睡觉的时候要记的把电脑关机,不只是把萤幕关掉而已,因为只把萤幕关掉是无法杜绝辐射线的,而且我们都是趴着睡,头直接对着电脑,哪天得了老人痴呆症或脑瘤,就来不及了!辐射线真的很可怕的!!小心啊~健康重于一切!! 
 
电脑族的杀手---胸廓出口症,常坐在电脑桌前的你,是否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坐姿不正确,总感到莫名肩颈疼痛,甚至于无心工作? 
 
现在请你作个小测验,请你将你的头向左侧方向望去,然后将你的头45度朝下慢慢弯下去,动作做到这里,你的脖子颈肩是否感到不正常的酸痛?对假使你有上述症状,你可要小心了,因为你很可能得到现代电脑文明病「胸廓出口症候群」的受害者。 
 
杀手原来是电脑,据医学报告指出每天使用电脑4-6小时,三年后得到癌症的机率比正常人多26﹪。你和`癌症`有个约会,杀手原来是`电脑`,电脑一族的您或阴`纳闷为何常常感到腰酸背痛,身体抵抗力越来越弱,精神常常无法集中,您绝无法想像原因出在`电脑`?所散发出的辐射电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 依国际MPRⅡ防辐射安全规定,在50cm距离内必需≦25V/m的辐射曝露量,但您知道电脑的辐射量是多少吗? 
 
告诉您:  
Ⅰ、键盘1000V/m,  
Ⅱ、滑鼠450V/m,  
Ⅲ、萤幕218V/m,  
Ⅳ、主机170V/m,  
Ⅴ、Notebook2500V/m,  
据医学报告指出每天使用电脑4-6小时,三年后得到癌症的机率比正常人多26﹪。  
 
二、辐射电磁波对人体的八大伤害,  
1、细胞癌化促进作用,  
2、荷尔蒙不正常,  
3、钙离子激烈流失,  
4、痴呆症的引发,  
5、异常妊娠异常生产,  
6、高血压心脏病,7、电磁波过敏症,  
8、自杀者的增加,  
 
在您使用电脑及享受上网乐趣时,请您多加深思

原文网址: 【没想到键盘的电磁波是最高的?】 | 网路追追追 | NOWnews 今日新闻网 http://rumor.nownews.com/rumor/rum...#ixzz1XVeUM468



知道的就是知道,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
反正就是这样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10 09:41 |
WanLee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鲜花 x38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点怀疑?电脑键盘并无线圈等易产电磁波的元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11 06:04 |
chen855067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WanLee 于 2011-09-11 06:0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有点怀疑?电脑键盘并无线圈等易产电磁波的元件. 表情


我自己没看到时

我也不太相信


知道的就是知道,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
反正就是这样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11 15:04 |
皮在痒喔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版大说的应该是笔电的吧
之前看过类似的新闻说
主要是笔电才高!!!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19 16:0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4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