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5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aipu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1.6][插件] 地图与插件的问题........
怎说呢
....
.
请问插件可不可以当某人进了某地方就做某指令?
有的话怎写?
谢谢


怎写amxx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香港城市电讯 | Posted:2011-07-13 13:47 |
bank0705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以再说明白一点嘛=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硕网网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4 11:05 |
a1a2a3ca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地方是指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4 11:17 |
waipu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地图的某地方


怎写amxx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香港 | Posted:2011-07-14 14:27 |
sonic010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主的意思应该是程式只能发生在地图某个地理位置才能触发事件,
例如:在dust2地图中,在B点可以加血,在B洞可以加钱......等

我想了一种判断式的做法,地图的范围可以从撷取玩家座标来设定,
判断玩家的当前座标是否落在此区域内。
Amxx的 get_user_origin 函式可以做到取玩家座标的功能:

函式型态
get_user_origin ( index, origin[3], [ mode ] )

参数说明
index:玩家ID索引 ID范围:1~32
origin:X,Y,Z座标位置,阵列大小为3,origin[0] = X 座标,origin[1] = X 座标,origin[2] = Z 座标

[mode]:
If mode is passed, the origin changes: 
1 - Position from eyes (weapon aiming) 
2 - End position from player position
3 - End position from eyes (hit point for weapon) 
4 - Position from last bullet hit (only CS) 

mode我尚未做过实际测试,不过功能应该是指取点模式:

1 - 眼睛看到位置(武器准心)
2 - 玩家最后位置点
3 - 最后眼睛看到点(武器射击落点)
4 - 最后一颗子弹击中的位置 (只有在CS中可使用) 
不过mode可能得实际做过才能了解其功用。

不过大致上用get_user_origin可以做到地图区域的条件式判断了!
而剩下就是思考你要做事件触发后想要做哪些事噜!表情  

参考资料:amxmodx funcwiki - aget_user_origin

另外给个建议:
把文章标题修改一下,例:"如何在地图特定范围中,触发事件?"
这样可让更多人能知道你想要问什么!



[ 此文章被sonic0103在2011-07-15 23:59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威达超舜电信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5 23: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5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