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98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nie200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義憤而殺人一定要殺到死嗎?
c 以下何者非義憤殺人構成要件的成立要件?
(A)激於義憤殺人(B)當場殺人(C)非無故殺人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08 12:31 |
pinkrabbi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重點不在於有沒有死亡
而是C選項不是構成要件之一
因為它是判斷有無違法性
假若監獄官執行死刑是不犯罪的
因為有合法的理由而阻卻違法性


等待是一種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機會是不會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08 14:33 |
ryback22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構成要件就是行為 結果 因果
行為就是 激於義憤殺人 當場殺人
結果就是 人死亡
殺人與人死 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至於未遂跟構成要件一點關係也沒有
只是行為人客觀構成要件不具備才會討論到未遂問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12-08 14:35 |
rob9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ioss 大的回答有撲馬老師的味道喔X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2-08 16:00 |
呆呆加瓜瓜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罪刑法定:義憤殺人273死或未遂如果沒鼠是以傷害犯意279,義憤對方先有不正或不義使社會一般大眾都難以忍受a對 b當場不義的現場(這要從嚴解釋)c無故如果你對無故二字有問題的話看一下刑306侵入住宅罪中的無故指的是違法性的問題無故白話就是說有沒有阻卻違法事由。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18 01: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0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