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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1.6] 有个建议  (请注明相关作者)
数位男女是个有内涵的论坛,所以希望大家在发文时可列出相关作者
例:

AK-47

相关作者名单
主要作者:VALVE
枪模:VALVE
UV MAP:VALVE
贴图:VALVE
动作:VALVE

等等之类的,没经过他人同意至少也要标明一下
当然,同意后转载更好

反编问题
个人觉得,如果作者有加密保护
当然就是他不想让你解开档案
你硬要解开,可能就会产生道德或法律上的责任
虽然个人觉得加密没意义
但还是要尊重作者


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吧!~


[ 此文章被adsl72164609在2010-09-13 20:02重新编辑 ]


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3 19:57 |
bugatti102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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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这样当然很好,算是对相关作者的尊重!!但是能做到这点的人少之又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3 20:01 |
killer699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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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毕业后作为程序员努力工作中毕业后作为程序员努力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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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所有文章都有写明



修改香蕉含CC创用的模组的人

必须:


标回作者

不卖钱(OR其他有型无型利益)

发表时不得改变这3条条件,使下一位修改/转载者继续以相同方式分享




否则其实已经犯法了




幸好我所有文章已达标 表情


一般回文我多半不会看到得,要找我请用私信/送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9-13 20:08 |
mantvb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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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作者名单...好像比较难追溯....


怎么我的初音跟大家的好像有点不一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9-13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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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ller699 于 2010-09-13 20:0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P


我所有文章都有写明



修改香蕉含CC创用的模组的人

必须:


标回作者

不卖钱(OR其他有型无型利益)

发表时不得改变这3条条件,使下一位修改/转载者继续以相同方式分享

否则其实已经犯法了
幸好我所有文章已达标 表情

我的文章也都有,守法公民?
能达到道德尺标是最好的表情


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あー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3 20:21 |
tw2t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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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47
相关作者名单
主要作者:VALVE
枪模:VALVE
UV MAP:VALVE
贴图:VALVE
动作:VALVE

有很多文可是连字都不打.....这样应该可算通过!? 表情


我的SV: 59.126.178.46:27015
模式:乱七八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3 21:49 |
szk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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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 就算这样规定,一定会有九成以上的人不会加上去!

坦白说,我连UV MAP是什么都不知道,假如我有天发疯了也想发帖,该怎么办?

原则上有加上正确的模组来源就该磕头到谢了(误

如果在加张图、给个介绍就成为新世界的神了(大误

顺带一提,网路资源提供会员参考、朋友给的)这种就等于没打。


每年到一个时间都会想到过去中二的时候而回来看看,相信大家和我一样,有机会再来聊聊天吧
献花 x2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3 22:32 |
amore12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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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希望文章本身表现就是希望楼主所言所示

这部分标示-代表文章详细程度

有部分发文功能其实可以用强制性填充

以前有部分动作只是测试看会员是否会用心标示清楚

但是我发现..除了会员懒,不想填,不会填还是居多

最基础的文章介绍或者图档都不给-很难想像现在会员发文是只是为了雅币/威望???

渐进式填充才能够让会员多注意文章本身细节,不只是单纯为了发文而发文

而是用哪些方式去了解会员真正想要接受的!!

版区有很多文章比较,各位看官-应该了解哪部分文章详细程度就可以理解!

文章素质就看文章本身条件,如果文章不详细标示,会员提问的就会多了

不懂的也是很多,您的建议我会纳入考量!!

转贴部分!网路资源的转载有很多方式!一篇文章转来转去各大论坛都有

发文者如果有心,那就很难了解原创论坛以及原创会员所属?

除了标示转载/转贴-->网路资源转载提供会员参考,也别无他法

若是故意的管理员也无法去了解目前转贴会员的心态和作为


献花 x2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9-13 23:51 |
jimmy8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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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很好 但不大可能
有放图就阿弥佗佛了
更何况是详细的来源


钉宫四连星!!!


献花 x2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9-14 16:23 |
|qw≡GLλDOS|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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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大部分都有ND(禁止改作)

但是同model同UV同TEXTURE没有变

转到CSS算不算改作?

我想是算的

现在的模组有哪几件(CSO,MW2等除外)不是修改,或以香蕉模组为基底制作而成的?

以前没标示也没被抓除了有几分侥幸

大家不懂创用CC是什么也是原因

如果标了出来

又违反了其中一个(例如ND)

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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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14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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