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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appygirl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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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请教一题税法选择
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受聘至国内某科技公司担任经理,并常年居住在台北市,他在97年度除受领该公司给付之薪资所得新台币180万元外,另将香港之房屋出租收取新台币50万元租金,投资于广州某大陆籍科技公司分配新台币10万元之股利,购买台湾之公益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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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8 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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