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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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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申论题缮写的疑惑^^"
写申论题的时候,会把「学者的姓名」写进去吗?
书写申论题时,一定会写到「学者见解」的时候...我通常是直接写出「学者见解的内容」,而没有写学者姓名。例如吴庚教授、林山田老师...之类的。

先前加入的读书会,我看了其他人写的也和我一样,不写学者姓名。

所以我整理了一下,不知道有没有错误:

一、法条:条号、内容都写。

二、释字:字号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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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师益友们,请给我一点点微薄的力量,在我念书、写题目的同时,请用力的指正我错误,不胜感激,谢谢大家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14:30 |
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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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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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教导啦^^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10-07-04 17:07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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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铃当 于 2010-07-04 17:0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谢谢你的教导啦^^ 表情 表情


@ @"不是...我是提出来问的,上面的「格式」是「我」以及「过去读书会成员」通常写的,但我不知道真实性多高,所以上来问^^

并非教导,也不是提供什么技巧@@"

请写过申论题或知道正确写法的大大,可以踊跃的提供经验,谢谢啰^^


良师益友们,请给我一点点微薄的力量,在我念书、写题目的同时,请用力的指正我错误,不胜感激,谢谢大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18:41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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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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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人写出来(切忌),仅多只能写”亦有学说见解认为”!!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18:55 |
冰咖啡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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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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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补习班老师说:

1.引述学者意见,不要把学者名字写出来,但是国外的可以写,而且写了还可以加分。

2.「管见」、「微见」,是学术渊博之人的自谦词,像余光中这种大咖才能用,小咖请不要用。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19:51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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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0-07-04 19:5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据补习班老师说:

1.引述学者意见,不要把学者名字写出来,但是国外的可以写,而且写了还可以加分。

2.「管见」、「微见」,是学术渊博之人的自谦词,像余光中这种大咖才能用,小咖请不要用。


感谢^^

对了,那再请教@@

「管见」、「微见」,是学术渊博之人的自谦词,像余光中这种大咖才能用,小咖请不要用=>那像我们这种小小小小小咖的考生,要怎么写才能表达呢???

不能写「管见」,也不能写「微见」,那可以写什么呢??

谢谢分享^^


良师益友们,请给我一点点微薄的力量,在我念书、写题目的同时,请用力的指正我错误,不胜感激,谢谢大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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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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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讲义整段文章打上来好了:
      欲提出锦囊妙方,将问题圆满完成,在分点论述之前可用:「依个人之见」、「依敝人见解」、「以笔者所知」、「就本人所闻」,如此方可不卑不亢;切忌用「愚见」、「浅见」、「鄙见」、「拙见」、「陋见」、「粗见」,否则有失大雅真章。(亦不可用「微见」、「管见」,为德行高、见识广、有才学、有地位者,方适用。)


然而,这讲义是「作文讲义」,小弟不认为其他科目会如此在意这东西表情 (对了,「小弟」也不能用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21:57 |
yesg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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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0-07-04 21:5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把讲义整段文章打上来好了:
      欲提出锦囊妙方,将问题圆满完成,在分点论述之前可用:「依个人之见」、「依敝人见解」、「以笔者所知」、「就本人所闻」,如此方可不卑不亢;切忌用「愚见」、「浅见」、「鄙见」、「拙见」、「陋见」、「粗见」,否则有失大雅真章。(亦不可用「微见」、「管见」,为德行高、见识广、有才学、有地位者,方适用。)


然而,这讲义是「作文讲义」,小弟不认为其他科目会如此在意这东西表情 (对了,「小弟」也不能用表情 )


呵~~~谢谢分享,太感谢了。所以套用在申论题而言:

甲说:OOOOOOOOOOOOOOOOOO

乙说:OOOOOOOOOOOOOOOOOO


依个人之见,甲(乙)说可采。

是这样子写,对吧^^


良师益友们,请给我一点点微薄的力量,在我念书、写题目的同时,请用力的指正我错误,不胜感激,谢谢大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4 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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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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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区: 国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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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符号内写的都是确定的法条,或是实务见解

如果不确定时,不要乱用比较好...


我PO的资料,只是义务分享。
除了档案没办法下载以外,其他问题不要写讯息来问我。


我 真 的 很 讨 厌 求 档 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台湾基础开发 | Posted:2010-07-05 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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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能完整写出三段论法,分数就高得不得了!!
说说我知道的吧,不夸张刑法90分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6 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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