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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dehui 于 2010-06-25 13:32 发表的 : 甲将A地设定地上权于乙,供乙在A地上兴建B屋,乙兴建B屋时不慎有部分B屋越界建在丙之C地上,试问B屋之所有权属于何人? A 甲 B 乙 C 甲丙共有 D 乙丙共有 答案是B,请问1、乙要登记才取得B屋所有权吗? →兴建房屋之所有权,属于建筑房屋之人! 2、关于B屋的越界,丙该如何处理? →准用民法第769、769-1条,丙可请求价金或要求购买其越界土地!(当然其中,要先判定丙事先是否知情乙之越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