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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peace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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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夫妻财产
1.第 1039 条 夫妻之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之半数,归属于死亡者之继承人,其他半数,归属于生存之他方。前项财产之分划,其数 额另有约定者,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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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4-28 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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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题的答案是:都不是。
因为1039是共同财产制(1031以下)的规定,在此制中并没有「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区别。至于所谓「离婚时所应得之数额」,指的是离婚时依1058、1040条可以得到的数额。

(从来没想过有人会问共同财产制的问题耶,研究得这么深入,阁下要参加的考试是哪一种阿......@@)

第2题的答案是:如果没有约定过财产制的话,就是婚前财产;如果变更过财产制的话,就是变更财产制时的财产。


时间,在书本里过得特别快!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4-29 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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